第二百零五章 永平寨(下)

东汉以来,西北羌患频仍,而妇女皆能挟弓而斗。

夏女子勇悍是闻名于世的。自古以来,军中皆忌女子,可夏却毫不忌讳,非但如此,夏还是允许女子从军的,这些从军的女子谓之“麻魁”或“寨妇”。“麻魁”或“寨妇”不仅能够上阵厮杀,还能为后勤运输等杂役之事。

目前夏大军之中,十之一二便是“麻魁”或“寨妇”。

同时中原女子必须遵从“三从四德”、“女诫”、七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伦理纲常,而夏女子虽也有“七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不去”等伦理纲常的限制,但其地位却是普遍高于中原女子的。夏朝廷律典《天盛律令》之中,有禁止同姓婚、禁止抢婚、禁止一女二嫁等条法,也有允许女子和离、悔婚、改嫁等条法。

《天盛律令》关于私奔之规定,诸人盗他人妻,夺取子女及夺他人奴仆等造,意欲归原有主人处当还原有主。也就是说女子私奔者,因种种原因又回来的,其从前的丈夫不得追究,其次,女子私奔者回来之后还有权利选择是否与从前的丈夫一起生活,若是不想与从前的丈夫一起生活,则可以另寻他人...

除此之外,党项人还有“抢婚”的习俗,虽《天盛律令》对其是加以限制,却是屡禁不绝的。

总而言之,夏女子地位是较高的,拥有极大的恋爱自由与婚姻自由,可自行选择自己的如意郎君。

夏大军统帅“李察哥”也是如此,为一名妙龄女子,却统帅着千军万马,同时于永平寨之中,麻翻了大宋范阳子爵、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领兵部尚书衔、陕西、河东、河北宣抚副使、黑旗军军帅李三坚...

“你说我动了手脚,确实如此,你李大相公也会着了小女子的道...嘻嘻...”“李察哥”伏在李三坚的身上,一边轻轻抚摸着正怒目而视的李三坚胸口赤裸的皮肤,一边笑道:“此物名为‘颤声妖’,人服了之后,会手脚无力、全身酥软,不过也不是全身上下都是酥软的,总有...嘻嘻,话也还是可以说的,李大相公,此刻你想说什么?小女子洗耳恭听。不过啊李大相公,你我现在如此这般的模样,我劝你还是声音小些吧,否则让人看见你我之丑态,小女子倒也不惧,就怕你李大相公的颜面无处摆放的。”

“你...你...欲...如何?”李三坚闻言颤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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