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慈悲为怀

所谓刑枷即为枷具,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刑罚工具。是两块厚厚的木板,牢牢地夹在脖子上,枷的重量最少十五斤,最多五十斤,六十斤不等,长时间的压在双肩上,而造成血液流通不畅,肩膀也是被压得异常麻木,同时若没有什么东西垫着,木枷将会磨破皮肤,流脓流血,甚至被活活枷死。

所犯的罪行越重,枷具就越重。

李三坚见盗墓贼身上的数十斤的枷具,心中有些不忍,于是就命人去掉此等刑具。

偷盗宰执大臣墓穴,按宋律会处于死刑的。

凡贼盗,不持杖不得财,徒两年;得财为钱万及伤人者,死。持杖而不得财,流三千里;得财为钱五千者,死;伤人者,殊死。

也就是说只要偷盗钱五千以上或物品价值五千以前,均会被处于死刑。

偷盗陈省华父子墓地的殉葬品价值早已超过了五千钱,因此李三坚面前的这些盗墓贼有极大可能被处于死刑,就是怎么个死法问题,这些盗墓贼也因此被拘入了男死牢,只待刑部审验后,就会秋后问斩。

虽李三坚始终认为宋刑统对贼盗处罚过于严厉,对面前的这些将死盗墓贼心中有些不忍,但李三坚目前还未想出什么办法能够宽宥他们,能够对他们减轻刑罚,从而避免处于死刑。

李三坚掌刑讼一事,总不能知法犯法吧?

但就算这些盗墓贼必死无疑,李三坚也有些不忍心他们再遭罪,因而李三坚命人去掉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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