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要坦白(下)

罗南要承认,他其实是不爽的。至于不爽的根由,先前还有些混沌,现在越来越清晰:

被冒犯了!

理由听起来很可笑,但事实如此。田邦这家伙,强大的人格魅力,能让猫眼为之赞叹;他更以这种魅力,强行去撩何阅音……

一个是罗南的“信众”,一个是罗南的“秘书”。

于是罗南知道,就算他表面上、甚至理性意识中,一直表态说,不愿充当神明,非常尊重何阅音。可在骨子里,他还是非常享受这种关系带来的便利和虚荣。

所以他内心还是希望维护这种关系,并对一切有可能对此关系造成损伤的因素,心生排斥。

此类想法其实并不奇怪,任何人都会有“利己”的本能。可问题的关键,则就像田邦所说的:

坦白呢?

心中所欲、所望,一身所擅、所长,如明珠照夜,如宝剑破囊,自然为人见,摄人心;可若是一直藏着掖着,不说别人不知,时日久长,就是自己也要迷惑。

罗南招惹的敌人多,身负的隐秘多,藏几手迷惑人也是该的,可是他却不能因此自欺。对别人不坦白,还算是权宜之计;对自己不坦白,无异于自埋自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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