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铁流(三)

刀是好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纯以精铁锻打而成。清晨微弱的光线透过雾气、透过林间的枝叶洒落在刀身上,仿佛水波般的纹理便反射出濛濛的青色金属光芒。将之握在手中,沉重而冰凉的触感更令人油然而生无坚不摧的信心。

刀却不甚锋利。这把斩马大刀显然已经历过无数次惨烈的战斗,砍杀过太多的敌人,以至于刃锋有些钝了,仔细看还可以找到几处崩缺的微小豁口。厚重的血痂块块凝结在刀身上,许多都变成了黑色。但对这样一柄巨型的斩马大刀而言,这几乎无损于其杀伤力,反正仅凭超乎寻常的重量就足以斩破几重铁锴了。

这类特殊形制的大刀无疑是战阵之利器,通常都交由军中特选出的力大骁勇之士配备,组成陷阵冲锋的精锐部队。其长柄正堪双手握持,结阵而前,大刀斩杀之下人马尽皆披靡。然而此刻,段文鸯只用单手就轻巧地将之提起,仿佛提起一根灯草那般,丝毫都不费力。

他说话时,随意舞动大刀,有几次刀锋几乎擦着叱罗金的鼻尖掠过。这种倨傲的态度和可怕的膂力,使得叱罗金身边的扈从武士都隐约有些紧张,甚至有人不由自主地做出了防备的姿态。

永兴元年时,幽州刺史王浚征召胡晋突骑两万南下邺城,攻打成都王司马颖。段文鸯遂应募从征,时年不过十六岁罢了。当时成都王的势力正在极盛,被朝野推举为皇太弟、丞相,盘踞司州北部、冀州大部,遥控朝局,其麾下拥兵多达数十万,领兵大将如牵秀、王粹、石超、王斌等俱都威名赫赫,雄兵强镇,虎视中原,自以为如泰山之固。然而王浚以段文鸯这十六岁的少年为先锋出阵,沿途十荡十决,自蓟城一路杀到邺城。成都王的数十万大军宛如被暴风吹散的残雪般瞬间土崩瓦解!幽州军所过之处只留下尸横遍野,尸体几乎堆叠出了座座丘陵。而段文鸯的煞星之名,也传遍了北疆,被视为王彭祖麾下的第一流勇将。

若非与辽西公段务勿尘有旧,叱罗金仅以拓跋鲜卑附属部族族长的地位,实不堪与段文鸯平起平坐。但这痴肥的胖子张口闭口“小娃儿”,竟然能理直气壮地将段文鸯视作晚辈,胆子也着实大得骇人,难怪段文鸯有意无意地挥刀加以威吓了。

“贤侄……嘿嘿……贤侄!”叱罗金很快就改了对段文鸯称呼,言语更是客气恭敬了十倍:“我们叱罗部自然是段部的朋友,是最忠诚可靠的好朋友!”

段文鸯注视着他,笑了笑,露出满嘴的白牙,像是一头猛兽。

鲜卑族分布在自东至西绵延万里的北疆,通常来说,东部鲜卑与中原交流较多、汉化程度较深,不太将相对野蛮的中部鲜卑放在眼里。而所谓中部鲜卑即拓跋鲜卑联盟的族人们开化较晚、性格上也更粗猛些。纵使猗迤、猗卢等沙漠汗一系的单于逐步推行文教,宣扬汉化,却受到传统势力的阻挠,成效不甚显著。诸多酋长渠帅泰半都是勇敢却粗放无知的类型,所以才会在弹汗山祭天大典上莫名其妙地杀得血流成河吧。

但这其中也有异类,比如眼前这叱罗金便是个极其狡诈多智的人物。若果真以为他是贪图段部赠予的千匹骏马,未免太小看了此君。来此之前,段务勿尘特地叮嘱段文鸯,只需协同他战

前往APP,全本免费看! 付费购买本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