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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徐达献龙 (1)

击鞠自唐代盛行以来,一直是皇室富贾最喜欢的娱乐活动之一。

击鞠和蹴鞠不同,一个用球杖击打,一个用脚踢。一个属于马上运动,一个属于地上运动,击鞠需要专门的场地,并且配备精心训练的马匹和专门的器具,是一项属于贵族和富人的运动。

京城西郊有一个叫“赢金一经”的击鞠场,其宗旨是“视金钱如粪土,视经验如黄金”。很多人都不明白其中的深奥含义,因为这个宗旨从表面上可以推导出“经验相当于粪土”。

京城东郊还有两个规模相对小一些的击鞠场。一个名为“绝尘”,一个名为“追风”,这两个名字显而易见,都是夸赞击鞠手骑马的功夫了得。

无论是“赢金一经”还是“绝尘”和“追风”,都与皇宫内的击鞠比赛无法相提并论。宫里高手云集,参赛者尊重规则,裁判公平合理,不像市井之流,往往因为一两个犯规动作大打出手,比赛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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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朱元璋的召令后,皇子们以及一些来自各部各府的击鞠高手都聚集在了东华门旁的击鞠场。

不过没等朱元璋到场,皇子们已经开始角逐。

那颗用八片柳木做成的小球在大明二皇子秦王朱樉的球杖击打下正呼呼地向南边的球门飞驰而去。

朱樉驱马向南急奔,准备挥出第二棒,直接将球打入对方的球门内。

此时,另一根球杖横空出世,捷足先登,球杖偃月端轻巧地截住了小球。

球上精美镂刻的白泽似乎也被这半路杀出的拦路虎激怒了。它张开血盆大口,想要一口吞下球杖,为它的主人报仇。

可是,很快它就发现它的举动徒劳无益,而且它的新主人比老主人更让它倾心。它决定服从命运的安排。

截住球的人正是燕王朱棣,朱元璋的第四个皇子。

虽然还没有就藩北平,但是朱棣一日十二个时辰有三个时辰都在马背上练习骑射,练就了无人可比的骑术。不但如此,他手上功夫也极其了得,枪法、剑法、拳法无一不通。

秦王朱樉也精于骑射,不过比起朱棣来还是输了个一星半点,朱棣总能将自身拥有的天赋和面对如狼似虎的敌人时体内蕴藏的巨大力量完美结合,并且绽放出无限光彩。

“好球!四弟!”和朱棣一队的太子朱标眉飞色舞,欣喜若狂,绕到朱棣身旁,向他伸出了大拇指。

朱樉愁眉锁眼,心里很不痛快。他的脸色和他身上青色的窄袖袍一模一样。他抬起手,敲了敲脑门,叹了好几口气,或许是在反躬自省,或许是在怨天尤人。

他想不通,朱棣比他年龄小,上战场的次数也没他多,为何对于马匹和球的掌控,他都无比精准,就好像马匹和球偏爱朱棣似的。

他抬眼环顾赛场,所有人都望向朱棣,将他当做这个击鞠场上最瞩目的星。

对方球员正在击掌庆贺,他们频频伸出大拇指,相互夸赞彼此。就连马儿也毫不害臊地甩动着被打了结,又被剪短了的丑尾巴,把当初主人对他们下手的怨气抛到九霄云外。

朱棣被另外七人围在中间,众星捧月,就像是这个击鞠场上的皇帝。

朱樉的怒气陡然决堤,他猛力扯下早上精心挑选的,以为会为他带来幸运的紫色幞巾,重重摔在地上。

幞巾上的貔貅垂头丧气地趴着,一条绿色毛毛虫不识时务地从貔貅身上碾过。

朱樉想让朱棣下场,可是又说不出口,因为正是他自己画地为牢,作茧自缚。

朱棣本来打算到中山府拜见岳父和岳母,不料,难得回京的朱樉却硬拉着他参加击鞠比赛。

他们有三四年没有同台竞技了。这一年来,朱樉在西安勤奋练习击鞠,自以为技艺与日俱增,而朱棣不能就藩,哪还有心思玩击鞠,朱樉想着如果可以打败朱棣,便可以洗刷曾经的惨败带来的屈辱。

如意算盘落空,朱樉闷闷不乐,找了身边几个三千营的骑兵数落了一番:“你们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吧?怎么连个球都截不住?我看你们以后不用再骑马了,抬轿子去吧!”

官军心里不服气,却也不敢还口。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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