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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插曲

第二天一早,陆风给经理王牧丹打了一个电话,说是要去几个城市看一看,寻找灵感。这个是昨天便想好了的,自然这个找灵感不过是一个借口,他只是想回家了。最终,王牧丹有限地答应了他,之所以说有限,便是报销费用上只答应了他五千元以内,而且要在下周一回到公司交稿。虽然从时间上看只有短短的四天时间,但对已经完全不担心交稿的陆风来说,这便是难得的公费休假时光。

从燕京坐高铁到洛城,只不过需要短短三个多小时。陆风难得奢侈地购买了张头等舱的票,之所以没有买那个比这个更贵些的商务舱的原因很简单——没票了。

陆风只是想回家看看,随身带着的只有一个电脑包,其它连个装衣服的包包也没有,到是浪费了免费的行李运送。而那些托着大包小包赶着二等座的人,就没有这样的待遇。很多的时候,就是这样,很多用不着的,反而享受着那些别人羡慕的资源。而这些大包小包如果放到普通车站的话,估计都不如那些民工的一个蛇皮袋大,大大的袋子,装载着不单单是他们的行李,更是他们的生活。

相较于自己坐过的二等舱来说,头等舱给自己最直观的认识就是宽敞,一个车厢里十几个座位的样子。如果说还有什么和二等舱不一样的,那便是自己感觉这个乘务员更漂亮些。

十一点多些上了车,车开后没有多久乘务员便推着餐车过来了。

陆风虽然没有坐过头等座,但总是听萧健少爷说过如何如何,很是熟练地要了一份小面和饮料后,便在平稳行驶的列车中,享受难得的安宁。

陆风很少去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这些原于他在公园里给人画像的那两年的经历——所以当邻坐貌似一对夫妻的男女对自己小声地指指点点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理会。

吃过饭后,陆风半躺着看窗外飞驶而过的树梢间或带来的一抹绿意,在300多千米每小时的行进中,所看到的近景只是一闪而过的一片迷离,只有远方的景物才能保持一丝清明。如同人生,全力向着梦想狂奔的时候,所看到的只是远处似乎清晰的梦想,模糊的是身边伴着自己的一切。

陆风深沉地看着窗外,但耳边隐隐传来身边一男一女低声说着些的什么。

隐隐约约的女声道:“……不一定吧,你看他只有一个电脑包。”

断断续续地男声道:“……也许……托运了吧……看看到哪儿下,跟着……”

断断续续地,陆风心里暗骂:靠,不是这么背吧,是不是把少爷当肥羊了吧,话说自己身上穿得这些也不怎么起眼吧?他忍不住转脸又打量了一下邻坐的一男一女,男的大分头倒是起明发亮的,但他那一脸的坑坑洼洼和脸上暴起的几个白点儿,他多看一眼的兴趣也没有。女的倒是有几分姿色,陆风便想:这两个家伙该不会是想着色诱我吧。

两人见陆风看过来,也同时注视着他,只是明显看出那个男人的眼光有些躲闪。

陆风冷哼了一声,收回目光,把沙发又放低了些并放下了头罩,把笔记本拿了出来放在头边儿,戴上了耳机。

陆风自小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善于捕捉细节的他把这一能力充分发挥在了绘画上。从他的父亲去世之后,他那种敏感达到了极致,除了自己的妈妈,他对身边的人时刻都在戒备着。如果不是后来随着赵华阳老先生学习国学,让自己的性子变得有些恬静的话,也许现在的陆风已经成为一个不稳定分子了。但事有一利必有一弊,虽然他没有对这个人间充满着敌对,但也养成了随遇而安或者说是惫懒的性子。

现在的陆风正在通过耳机和小胖子进行交流。一段时间以来,他已经习惯了这种交流的方式,小胖子直接和他的思想对接,然后通过耳机传达给陆风。

“小胖子,我身边儿的两个人好像不是什么好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办法吗?”陆风不认为小胖子有什么好办法,如果它变成一个电击器反而更有用些。

“老板,你这样就不对了,一方面想着依靠我,一方面又在怀疑我,让我好伤心呀。”

“靠,你在读我的思想的时候能不能只读重点儿呀?”

“好,好,我改进。”

“对了,你能不能知道我身边儿的人在想什么?”

“不能,太远了。”

“靠,还是不如一个电击器。”

“行,我不虽然是电击器,但我可以实现某一个端点儿的瞬时放电。”

“那不错,就是你也是一个电击器喽?”

“不对,过电的端点在放过电后烧坏的系数很大,我也控制不了,只有小概率不会坏。”

“也就是说你电一次人以后自己就完蛋了是吧?”

“呃!也不全完蛋,但一些功能会受影响,更换零件就好了。”

“靠!那就是残疾了吧?人家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倒好,伤敌一次自断一臂。”

“唉,我也不想的,说真的,这个身体真是垃圾,什么时候老板给我换一个呀?”

“换到挖掘机上怎么样?好威风的说。”

“呃!也好。”

“滚吧,你还真想呀,到时候我天天带个挖掘机出门,还不让人给笑死。”

“呃……”

三个多小时的时间转眼便过去了,当陆风下车后,发现原来坐自己一边儿的那个猥琐的青年以及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也紧跟着自己。

陆风不由加快了几分脚步,但随着他的脚步加快,身后的两人也紧跟了上来。靠,还真是来者不善,要不要报警?一边儿想着,一边再次加快了速度。

“喂!喂!别慌,等一下。”

陆风却是一点停留的意思都没有,自己身上唯一可能被人惦记的,也就是这台电脑了,而这台电脑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丢的。

“喂,陆风,陆风等一下。”

当人被叫到自己的名字后,都会有着下意识的反应。现在的陆风就是这样,当他听到后边一个男声喊出自己的名字后,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回头看去。

叫他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青春痘男,他气喘吁吁地快步向陆风跑了几步。陆风看了下身边儿的众多行人和不远处的一个治安亭,心里安定不少。心想:我倒是要看看你究竟要玩儿什么幺蛾子。

“你看是陆风呀。”青春痘男气喘吁吁地跑到了陆风的身边儿。

陆风再次上下打量了他一下,好吧,还是不想看。“你是?”

“我是侯建中呀,初中我们一个班的。”

陆风这才想起来,侯建中,这个从小学起就撩女生裙子的家伙来。

这时候,女孩儿也快步走到了他们两人身边儿,侯建中敢忙拉过她向陆风介绍道:“陆风,这个你一定认不出来了吧,这是梅玫。”转头又向梅玫道:“怎么样?我说这个是陆风吧,你还不信。”

“呵呵,好久不见了,我真没认出来你们两个,尤其是梅玫,出落的这么美丽。”

没有女孩子不想被人赞扬美丽的,梅玫听到陆风这句话后,明显很开心。“呦,这么些年不见,陆风你也学会恭维人了呢。”

自家人知自家事儿,陆风知道自己当时在初中时便如透明人一般。那个时候,自己除了和刘威能说得上几句话,便再也没有朋友了。而自己和刘威之所以能够成为朋友,还是因为他曾经在学校外面堵过自己三次。这三次里,侯建中这小子便都在场,是当时身高体壮的刘威的狗腿之一。

“这也是没办法,要还象中学时那样的话,我怕连个工作也混不上呢。”

“什么混呀,要说混,也是我们这些人。听说你考到了燕京大学,现在也毕业了吧。”侯建中道。

“恩,边走边说。”陆风说完,转身走着,侯建中忙跟了上去,落后陆风半个身位的样子,梅玫走在侯建中的身边儿。

“现在毕业了,就在燕京瞎混。”

“啥时候去燕京找你玩儿去。”侯建中一边儿说,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一包黄金叶天烟。

陆风不抽烟,但他知道这烟的价格,摆手谢过了侯建中递来的烟,半侧着脸问道:“哟,猴子混的不错嘛。”

“哎,也是瞎混,我老爸把他的施工公司交给我干了,他现在倒好,天天喝喝茶、打打牌,快把我给忙死了。对了陆风,你现在干什么呢?”

“哦,我在燕京一设计公司工作。”

“设计公司呀,我们也常个设计公司的人打交道,一个个老厉害了。啥时候老同学有事儿求到你,你可一定要施以援手呀。”

“成,没问题,但丑话说前面,我就一打工的,要是帮不了你可别埋怨。对了,你们干什么去呀?”

“哦,我回家,你呢?”侯建中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不自觉间和陆风走到了一排。

“恩,我也回家,公司给放了几天假,回来看看。”

“那好,我的车就在外面,一会儿我把你给送回去。”

“会不会太麻烦了?”

“没事儿,没事儿,也刚好顺路,路上我们也聊聊天,有时间的话约个时间坐坐。”

见陆风也没有反对,侯建中在前面带着路,一起走向了一辆银灰色的丰田子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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