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算是到王越家里吃一顿,也不会遇到王立明和谷源清的。
左右晚饭也是王越和谷婉溪一起吃,叫上杨婉儿也挺不错。
也不用做饭,可以直接叫厨房做一份送上来。
王越和杨婉儿拎着大包小包往回走,正好路过一个小巷子,巷子里传来撕扯的声音,
杨婉儿不想理会,拉着王越要走。
是人在和一只狗打架。
准确地来说,是一个衣衫褴褛、失去了下肢的中年男人在和一个看上去颇有威严的大狗在拉拉扯扯。
往日只见人欺狗,还从未见过狗欺人。作为人类同胞,王越当然有帮忙的义务。
杨婉儿见那人被咬的血肉模糊,自然也是心中起了恻隐之心,接过了王越的包,让王越去救那可怜人。
这是一条死胡同,在里面的人除非是长了翅膀,否则是飞不出这高墙牢笼的。
那狗把残疾人逼到了角落,张开血盆大口还要继续咬,残疾人没有双腿,站立不起来,轮椅早就被扑翻在了远处,只能用双手护着自己的脸。
支支吾吾地哭着也不会呼救,这样一来,除了从生理上看,简直没一点人样。
王越搬起轮椅砸向那大狗,大狗闪躲不及被砸个正着,也许是腿骨断了,试着爬起来跑掉,没走几步就踉跄倒在了地上。
动物是该爱护,但是伤了人,就只能说禽兽活该被打死了。
哪怕伤的那个人再弱小,再卑鄙,再邪恶,也又不着别人来为这一只禽兽辩护。
然而网络上偏偏就有人为了狗而轻视人命,兴许是狗主人背景滔天,兴许是虚伪的道德让人颠倒了次序,谁知道呢。
狗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包雨明”。
按理说这狗身材如此之大,放在人当中也是一个一米九多,体重两百多斤,顶天立地的大汉了,如何能做出欺负残疾人这样下贱的事情。
禽兽不重要,还是先看看人如何吧。
那残疾人嘴里满是糊状的东西,手里还抓着些许颗粒状的东西。
饭盆就在不远处,不过但从外表看,也不知道究竟是人乞讨的,还是狗用的。
兴许是人饿极了不得不抢狗粮,又兴许是狗饿极了要吃人饭。
残疾人原本用手捂住了脸,是看不到发生了什么的,但松开手之后见到王越,却是下意识地瞳孔一缩,害怕地往墙角又倒爬了几步。
“我比狗还可怕吗?”王越郁闷道。
残疾人蓬头垢面的,想要说什么却始终含混不清,就好像说的不是人话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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