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李锦年跟着西门杀了很多人,只要是公杀令上有名的人,他们就杀。
周五一和沈凡也跟着他们,有时候,沈凡会出剑相助,他的出剑和西门一样冷酷无情。
杀人并不一件快乐的事情,纵然以正义之名,诛邪恶之徒,但血腥并不会令人愉悦。
这几天下来,每个人都发现大家身上多了几分戾气。
这种杀戮造成的戾气,与别的戾气不同,很难磨灭,也许将会永远成为人的一部分,住进人的眼睛,融入人的灵魂,甚至成为人的梦魇。
所以,一入江湖,满手杀戮,没有人能够幸免,也没有人能够“出淤泥而不染”。
李锦年用桃木为自己削了一柄剑,有剑在手,的确要有信心得多,也踏实得多。
木剑当然也能杀人,因为真正致命的并不是剑,而是人,只要人的心里有杀意,剑锋就锐利。
公杀令上该杀的人也杀得差不多了,可是昨天,中州突然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公杀令上一夜之间多了三个名字,而且位列前三,赏金合计十万两黄金。
这还不够惊奇,最惊奇的是,这三个人与榜上的其他人不同,他们不是强盗,不是小偷,不是采花贼,也不是杀人犯,而是中州的官员,很正直很清廉的官员,他们虽然不见得有作为,但绝对没有犯罪。
究竟是谁不吝重金,要买他们的命?
一群人来到公杀众筹会,想打听出钱人的消息,可是会里的人嘴巴就如被焊死的铁匣子一样,怎么也撬不开。
他们说,这是行规,也是他们的职业操守,无论谁来到这里,无论要杀的人是什么身份,他们一概不过问,他们只负责收钱,然后将名字和赏金登上公杀令。
可是,人的嘴毕竟不是真正的铁嘴,只要真的想撬开,那还是有办法的,最好的办法也不是用铁棍撬,而是用钱,只要闻见钱的香气,铁嘴就自动弹开,而且还会对人笑。
“嗯,这几张银票真是香得要命。”年近花甲的会长将十张一千两的银票拿在手里,用指尖弹了弹,银票便发出清脆的声音,简直比美人的喘息还悦耳,他的嘴角顿时有了浓浓的笑意。
他已经玩不动美人了,数钱是他唯一的快乐,也只有数钱的快乐才是永恒的。
他将银票小心翼翼的对折两次,然后揣进怀里,这才抬头看着众人,笑道:“干咱们这一行,虽然每天经手钱财万贯,但能到自己兜里的却实在少得可怜,就好像眼睁睁看着满山的跑野猪,却只能吃素菜一样,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既然几位如此执着,我就算违背一下行规又有何不可呢。”
苏东坡笑眯眯道:“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活人就要吃饭,吃饭就要花钱,只有傻子才会死守规矩跟钱过不去。”
会长笑哈哈道:“不错不错,不过我也不能透露太多,只有两句话可以告诉你们。”
苏东坡道:“才两句话?”
会长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苏东坡道:“两句话一万两,看来你倒真是做生意的鬼才。”
会长笑眯眯道:“那天来这里的是个俊雅随和的白袍儒士,而且看样子是个楚人,这是第一句话。”
“楚人?”苏东坡皱眉道:“你怎么知道,是他自己告诉你的?”
会长道:“你不必多问,反正我绝不会胡编乱造,我的第二句话是,他也向我打听了你们。”
“他打听了我们?”苏东坡一脸狐疑。
大家都一脸狐疑。
可是会长好像已不愿再说下去,转过椅子,面向了窗外,大声喊道:“来人,送客!”
一万两已经花出去了,可是一群人离开之后,还是完全想不通。
第一,对方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置那三人于死地?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打听他们?
那三人得知自己的名字被写上公杀令,其中两人抛弃家眷连夜逃亡,剩下一人波澜不惊,稳如泰山。
所以他死得最快。
众人前去保护,却晚到一步,剩下那两个人则不知逃到了哪里。
可是一天后,那两个逃走的人还是死了,死在剑下。
江湖上不缺高手,只要利益丰厚,他们就会出动,而且他们只为赏金杀人,与那楚人全无关系。
所以,从他们的身上也完全得不到任何线索。
一天之后,公杀令上又多了几个名字,这一次不是别人,正是仙剑宗这群弟子,赏金更加不菲。
大家都意识到,麻烦找上门来了。
当天晚上就有人来四侠庄,可惜来的总是一个人,又或者两三个人,而李锦年他们有十几个人,所以这些杀手以失败告终。
这些人大概都穷疯了,想钱想得要命。
凌晨,李锦年起床上茅房,来到屋外,竟无意间在淡淡的月色下望见一个人影。
那个人动也不动地站在庄外,静静地凝视着此处,好像也看见了他。
他走了过去——提着那柄木剑。
因为知道随时会有麻烦,所以他连出来上茅房也带着这柄剑。
他来到这个人的面前,只见这是个很神秘的人,一身黑袍,一顶宽边帽,只看得清鼻子以下的轮廓。
轮廓如刀削,坚毅、冷酷、无情。
剑也冷,也无情。
李锦年道:“你是杀手?”
神秘人道:“嗯,你叫什么名字?”
李锦年道:“不重要。”
神秘人微微沉默,冷冷道:“也是,反正最便宜的那个也值七千两。”
最便宜的那个,名字叫沈凡。
神秘人道:“可是,你为什么敢一个人走出来?”
李锦年道:“因为我也想杀你。”
杀人,说不定也会上瘾,自从跟西门他们去杀了很多人之后,杀人就好像成了李锦年生活里的一部分,就和吃饭一样,一天不杀,就总觉得精神饥饿。
神秘人竟然笑了,冷笑!
他冷冷说道:“希望你不是最便宜的那个,否则杀你就太容易!”
说完他就出剑,剑光如流星,将他的眼睛照亮。
好亮的眼睛,好狠毒的眼神,好强烈的杀意。
在这瞬间,李锦年就连脚趾上的神经都已兴奋!
又是一场恶战,就连天上的月色都因此变得更加暗淡,剑光在大地上闪动,空气里渐渐开始闻得见血腥味。
剑道,就是杀人,就是流血。
神秘人害怕惊动庄内的其他人,所以且战且走,将战场拉到了六里之外。
李锦年当然看穿了这一点,但他根本就不在乎,他只要战斗!
就好像飞蛾义无反顾的扑向熊熊烈火,哪怕冒着自取灭亡的危险,也毫不计较。
因为自从他拿起剑,发誓出人头地不负此生的那一刻开始,他这条命就已经献给了剑道。
他的生命,没有别的选择,也不愿去找别的答案。
剑道,就是他生命里唯一燃起的明灯,照亮了他的眼睛,也照亮了他的心。
剑锋折断,坠入大地,纵然还有血在流,生命却已经结束。
神秘人站在大地上,很久都没有动,可是一阵风吹来,他就倒了下去。
他的眼里没有悲伤,没有痛苦,还是和之前一样充满了杀意,但杀意正渐渐消解,他的瞳孔也在渐渐散开。
李锦年几乎也要倒下去,他身上的血似乎已经流干了,疲倦得就像一夜连续六七次,可是他的精神却反而更加振奋,有一种令他安定的充实感,因为他已经赢了。
要赢,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流血又算得了什么。
他抬头望月,月色凄迷,苍穹黑暗,好似魔鬼的脸,它那对阴冷的眸子仿佛就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正死死地瞪着他,对他说道:“杀戮,杀戮!纵然以正义为名,杀戮终究是杀戮,一入地狱诛万魔,终身皆为地狱人!”
当一个人开始杀戮,手上开始染血,他是不是也就成了永远无法洗脱罪名的负罪之徒?
李锦年忽然觉得有些迷茫,或许这几天,他身上的杀戮的确太重了,他需要好好放松一下心情,缓解缓解神经。
他长叹口气,准备往回走。
可当他转身正要走的时候,却发现前面有个人正在默默地凝视着他。
他完全不知道这人是什么身份,是何时出现的,想要做什么,但他突然意识到,这人的修饰和气质好像有一点不同寻常。
一身白袍,身材颀长,面若冠玉,仪态儒雅。
李锦年盯着他道:“你是?”
白袍人微笑道:“我是一匹过河马。”
“过河马?”李锦年盯着他,“你是楚人?”
白袍人道:“不错,我是楚人。”
李锦年一惊,冷冷道:“原来是你!”
白袍人微笑道:“是我。”
李锦年皱眉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白袍人道:“和你们一样,只是想杀几个人而已。”
李锦年沉默了很久,摇了摇头,皱眉道:“依我看,不太一样。”
白袍人道:“哪里不一样?”
李锦年道:“杀的人不一样,杀人的目的也不一样。”
白袍人道:“无论杀什么人,为何杀人,杀人就是杀人,我们的手上都沾满了血,这一点你是无法否认的。”
李锦年的确无法否认。
白袍人道:“不过我们的确有些不同,你们杀人用剑,而我不用。”
李锦年冷冷道:“你用钱?”
白袍人微笑道:“不错,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很多事情你都不必亲自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