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海上马车夫

天顺六年九月,山东外海。

此时的山东外海天高云阔,一支由二十多艘各式海船组成的舰队正在自南向北航行着。

这支舰队之中,除了八艘海船是战舰之外,其余的十几艘海船全都是各式各样的武装商船。

即便是那八艘战舰,也全都是五、六级战舰,按照刘君韬制定下的战舰标准,属于一到三级的战列舰一艘也没有。

这支舰队正是之前击败了东平岛海军的荷兰人舰队,此时正在朝着登州府海域航行着。

这支舰队的指挥官名叫罗宾•范佩西,此人原本是一个荷兰商人,后来亏了血本,便纠集起一帮荷兰的海上恶棍来到了东方,靠着一艘赊借来的武装商船闯荡了几年,平日里在日本、吕宋和朝鲜之间运货,暗地里也干一些杀人越货的事情。

这也是此时西方人的普遍做法,将海上贸易和海盗相结合,为的就是利益最大化,就连大明的不少海商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时代跑海的海商是一个风险非常大的行业,同时也是收益巨大的行业。

罗宾•范佩西在大明附近海域游荡了好几年,一直是顺风顺水的,也知道此时的大明是一个庞然大物,所以即便是在杀人越货的时候,也尽量避免和大明的海船发生冲突。

可是就在这几年,一支大明的舰队开始在山东外海活动开来,这支舰队不但先后清缴了山东外海的大大小小的海盗,而且还开始把持从山东到日本和朝鲜的商路,对同样走这两条商路的外国船队,从最开始的驱逐,发展到了后来的收取“许可费”,要求走这两条商路的外国船队必须上缴四成的利润!

这可是罗宾•范佩西如法容忍的,所以在左右权衡利弊之后,便立即向刚刚成立没多久的荷兰远东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前身)发去了求援信,并且将这里发生的事情详细说明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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