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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洪七公

“好小子,着实让我费了不少力气啊,这已经值得让你自豪了!”

“虽然可惜,但你已经让我震惊了,所以我可以免你一死了”。

说着,那灰衣人朝前走去,令人吃惊的是,萧江竟漂浮起来,在这个人手指边,随着向前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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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就是事情的经过。”灰衣人托着下颚,像是在深思,一旁的黑衣人,也是一个劲的点着头,“嗯,原来如此,也是啊,不过竟能让少主吃点亏,厉害厉害”。

灰衣人见此,装作生气的模样,一拳打在那灰衣人的头上,生气道:“厉害什么厉害”。

黑衣人摸着头,一脸委屈道:“少主,你打我干什么?我有没说错。”

“好了,正事要紧,还要去追上其他人呢,不然他们就远了。”

“少主,你真的要这么做?这样也太便宜这小子了吧,我老勇可不同意,况且,这小子值得让少主如此吗?”

“我也不知道,总感觉,这么做绝不会后悔,这感觉还真是奇妙啊。”

说着,那黑衣人轻轻点了点萧江的额头,一股巨大的气,随风而动,最后化为一道光,没入萧江的额头。萧江似乎是有感觉,眉头动了动。

“少主,你也真的……算了,既然如此,那就陪少主赌赌吧”,黑衣人也是走近萧江,一掌打在萧江的胸口,一股至纯的内力没入萧江的体内,为萧江抵抗灰衣人的内力,好让萧江不那么痛苦。

黑衣人的内力牵动萧江的内力,一起抵抗这灰衣人的内力,原本,由于等级差异,萧江与黑衣人的内力联手也是对抗不了灰衣人的内力,不过,灰衣人越是将内力潜入萧江的体内,他越是觉得惊愕。

他能感受到,这小子的内力,似乎有些古怪,他见过许多人的内力,甚至更为古怪的内力,可这小子的却是他平生从未见过的内力,阳中带柔,纯中带暗,猛烈,强大。

灰衣人笑了笑,暗想“既然如此,那就便宜你了,臭小子”。

次日清晨,萧江缓缓睁开眼睛,头还有些发蒙,不过很快便清晰了过来。

他的身体也是恢复了许多,脸色不在那么苍白,而且还有点红润。

“奇怪,我不是在天龙寺吗?怎么在这儿?…………”

萧江拍了拍发蒙的头,回忆起来,“嗯?我想起来了,我好像又被北冥神功真气给反噬了”。

“那个黑衣人呢?难道说了,我打败他了?不对,我的身体怎么没有一丝伤痕,外伤也没有,只是有血迹……难道说,那个黑衣人…………他放过了,还救了我?…………”

“奇怪……奇怪的人,算了,万事无碍即好,”萧江也没多想,毕竟,现在实力有限。

“看来,这个世界还真是不简单呐!”萧江已经发觉,这个世界似乎还有许多隐藏的前辈高人。

而后,萧江没有急着回天龙寺,他感觉体内好像多了某种力量,他必须检查,他怕那黑衣人给他留了麻烦。

俗话说得好,六月天,娃娃脸,说下就下。这不刚才还是烈日炎炎,转眼间就是淅淅小雨。

朗月悬空,萧江找来些枯枝生了火,这几日在林中修练,巩固修为,多在山林中行走,吃的也多是打来的野味和摘来的果子,好久没有吃过盐的咸味了。

虽然吧,萧江的手艺,也是由于前世在小时候专门往厨房跑,味道一直都是不错,不过吃的多了,口中不由得烦腻,于是就不想再吃,小睡片刻,天边微白,不远处深林中的一只野鸡活碰乱跳。

萧江打了个呵欠醒来,嘀咕道:“好饿!”发现前方不远处就有野味,“好,上苍还真是眷顾我啊,要啥有啥”

于是直接发足往林中奔去,追一只鸡,不过,那只鸡,还真是灵活,让萧江一顿好追,也幸亏萧江是习武之人,不然不一定能抓的着。

捉了只肥大公鸡,临别有绕到一处洞穴之里面,躲躲雨,宰鸡烤鸡,他抓了一把盐巴过来。心想:“我得走远些才行,不能在让其他人瞧见,不然,有是一堆敌人”。于是萧江又使出凌波微步向东又跑了几里,肚中早已咕咕大叫了。

萧江一挽衣袖,并指如刀,在公鸡脖子上轻轻一划,登时公鸡的喉管就断开了,鲜血直往外流,等血流完之后,萧江三下两下就将公鸡的鸡毛给拔掉了,又飞起找了个有泉水的地方将公鸡洗净回来,支起木架生起火,开始烤起鸡来。

火光渐盛,火苗在公鸡下面飞舞着,萧江眼睛盯着公鸡,手上很是小心翼翼的翻转着木棍,公鸡在火苗上渐渐的冒出了香气,萧江又从怀中拿出了,留在口袋中的,以前放置的盐巴,匀匀的洒在鸡肉上,鸡皮里面沁出的油将盐巴溶解,又慢慢的渗透进鸡肉里面,很快鸡肉的表面就开始变成淡淡的金黄色,诱人的香味儿随即飘散了开去。

萧江闻着这诱人的香味儿,也很是一阵欣喜,腹中的咕咕声音更大了,只是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只好硬生生的忍住了往口里送的冲动。只见寂静的空气中,弥漫着奇异而又诱人的香味。

树林深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音:“好香,好香啊!”

萧江远远便听见一个人在耳边说道:“小娃娃的食物还真是不错,挺美味的,十分符合老叫花的胃口啊”。

那声音虽然清脆却很是有力,似乎离得很远,可是有清晰的传了过来,树林里面不是传来树枝颤动的声音,仿佛有人在其中荡秋千的样子。萧江听到这声音,回头望去。

火焰中“劈啪”响了一声,一根树枝爆裂开来,公鸡的香味更浓了。

突然,林子里荡秋千的声音停止了,整座树林瞬间仿佛静止了一般,茂密的树林中忽然走出了一个人,是个中年乞丐,这人一张长方脸,颠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千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猴急,一下就来到了萧江的身边,就要伸手去抢夺那只公鸡

没错了,循声望去,只能看见一个头发花白,身穿有无数补丁的衣服,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和几个口袋,而且最突出的自然是只有九根手指。

萧江心中已经有了猜测,想来这就是九指神丐洪七公了吧!还真是如同书中所说。

原著中,洪七公为丐帮帮主,为人正义且机智,生性贪吃,曾经因贪吃误事,自断其右手食指,故也称“九指神丐”,无论黑白两道都十分敬重他。

洪七公和蔼正义,具有一切正派人物所应具有的优点,其独门武学为“打狗棒法”及“降龙十八掌”。

萧江记得,洪七公年轻时加入丐帮之前,在北宋沦陷期间,他和家人曾被女真人抓获成了他们的奴隶。

他继承丐帮,使其继续成为武林第一大帮。无论黑白两道都十分敬重他。

丐帮在他任内分成“净衣派”及“污衣派”,彼此争吵不休。

为平息两派纷争,故决定一年穿污衣、一年穿净衣。每年轮流替换,但由始至终都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洪七将丐帮帮主的位子传给了黄蓉后,独个儿东飘西游,寻访天下的异味美食。

广东地气和暖,珍奇食谱最多。他到了岭南之后,得其所哉,十余年不再北返中原,洪七公如登天界,其乐无穷。偶尔见到不平之事,便暗中扶危济困,杀恶诛奸,以他此时本领,自是无人得知他来踪去迹。

有时偷听丐帮弟子谈话,得知丐帮在黄蓉、鲁有脚主持下太平无事,内消污衣、净衣两派之争,外除金人与铁掌帮之逼,他老人家无牵无挂,每日只是张口大嚼、开喉狂吞。

晚年与欧阳锋于华山比武,后欧阳锋恢复记忆,两人大笑,互相拥抱而逝。

洪七公肯随便把自己的生平绝学来换美食,真正是率性而为,这种自然而然的潇洒,比起黄药师的处处做作来,一个高,一个低,再明显也没有。

洪七公一生为人,就是得到痛快两字的真髓,吃要吃得痛快,喝要喝得痛快,骂要骂得痛快,打要打得痛快,天地之间,自在游戏,真神人也!这也是萧江最为钦佩之人之因。

他精明豁达,闲散世间,却又为人侠义,行事正直,如大雁般翩然逍遥,如神龙般雄浑大气。

作为长辈,他嬉皮笑脸,不怒自威,让靖蓉敬爱亲近,而西毒阴沉,东邪痴狂,南帝祥和,顽童胡闹,他都能与之相交无误。

洪七公一生未娶妻,独身一人,对于世事,时而靠近温暖,承担责任,时而又潇洒离去,享受清静,也只有他,才能同时做靖蓉二人的师父,这样的人。如何不让人喜欢呢?

北丐洪七公,就是这样的一个上上人物,九指神丐为了贪吃误事,自断手指,但贪吃的习性仍然不改,耿直可爱,不做作,不曲意,是真正的豪侠。

萧江想,墨学、儒学、道学等共同构成了大华夏传统文化的三大源头,以墨学之标准来塑造人物形象,更能引起中华儿女内心的共鸣与思考。这就使得洪七公的正义形象更加饱满、丰富,更具有人格的感召力。

但是, 倘若单纯按照墨学标准来塑造人物形象,显然会使人物塑造简单化、脸谱化,缺乏真实感,给人以刻板、说教的印象,从而失去他存在的根基----基于现实生活进行评判的广大读者。然而金庸的高明之处,是在洪七公的身上明显体现了反墨学的一面。

萧江看着地上的老叫花笑着说道:“晚辈不知九指神丐洪老前辈在此,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洪七公身体一震,望着萧江震惊的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一定是丐帮的洪七公,而不是骗吃骗喝的老叫花。”

“一张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萧江心想道,金老先生,说的如此详细,你说我又怎么能认错呢?

萧江微笑的说道:“在下不才,刚刚游历江湖回来,江湖人都说,九指神丐洪七公为了吃的可以上潜入皇宫的御尚坊,下可以进入平民百姓家,而且能在晚辈不知不觉中潜入宋府的,天底下不超过六个人,而且前辈刚好九根手指,不是洪老前辈又是谁?”

洪七公站起来哈哈大笑道:“好聪明的小娃娃啊!合老叫化的胃口,不知少年你可愿拜我为师。”

萧江摇头笑道:“不是我不愿意,而是前辈你做不了我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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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幽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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