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秋天的傍晚,快要倒闭的国营厂里,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影,大家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莫名的忧伤,或许,那是下岗阴影笼罩下的阴郁情绪。
苍劲的老松树下,路边的长椅上,她望着他,她深情的眼神逡巡这他的脸,好像想在他的脸上寻找到什么答案,可他就是那样定定地坐着,微低着头,忽而,他的目光躲闪,不知道他到底在犹豫着什么。
她的手伸进包包里,摸到了那个东西,可她犹豫了一会,才鼓足勇气,在她干瘦的脸上挤出甜美的微笑,她怯怯地说: “月笙!这个手机送给你。”
“呦!”腊月笙看了看那款手机,手下意识地动了一下,可他又马上把手揣进衣服兜里,随后,就那样牢牢地揣着,再也不肯把手伸出来,他歉意地说:“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能收!”
一开始看着腊月笙的手动了一下,她满心欢喜,可又见他这个样子,吴春雨的笑容僵硬了,可她还是坚持着说:“收下吧,这样咱们联系起来也方便。”
腊月笙看着她羞红的脸颊,怯懦的眼神,不由得心生怜意,他明白她的心意,可他就是不喜欢这个女孩,哦,不!不是不喜欢,而是不爱。那完全是两种感觉,他整理了一下思绪,淡淡地说:“春雨,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个手机,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吴春雨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到底是个女孩子,这样主动的送东西,竟还被拒绝,一股羞怒心头生起,可她又那么温柔,竟不知道怎么跟他发脾气,只是眼圈含泪,语带埋怨地说:“咱们都认识快一年了,你还是总这么跟我客气。送你东西,你还不要,怎么?是嫌弃这手机,或者是嫌弃我了?如果你不要,我宁愿扔了。”
“唉!别!别!行了,行了,我要!我要还不行吗?”看着吴春雨决绝的动作,如果再不拦下她,好像真有把手机扔到垃圾桶里的意思,收下手机,吴春雨的情绪还是显得很低落,腊月笙觉得心中不忍,于是他安慰着说:“要不?咱们去看一场电影吧!”
“喔……,好,好啊。”吴春雨羞笑着,满意地,嗫嚅着说,这还是她第一次接到他的邀请,虽然,这是在刚送完重礼之后,但是她还是觉得很开心,而刚才的不满情绪,悄然间就烟消云散了。
就在他们还没站起来的时候,一个粗赖赖的声音:“哎呦!大哥,嫂子!你俩亲嘴儿啦?怎么小脸儿都红扑扑地?”
说话的人,正是“墨镜”墨彩礼。
当然,墨镜只是他的外号,墨彩礼才是本名,他浓眉大眼、大耳朵、大鼻子、大嘴,长得不丑,还一派福相,可这个家伙却总要成天戴个墨镜,所以才有墨镜这个外号。
他身高175,体重200斤,这还是在澡堂里测量的“裸重”!
他喜欢穿笔挺的深色西装,白底细蓝条的衬衫,显得他又时尚又社会,可是他的头型有点特殊,正所谓聪明的脑袋不长毛,而他根本就是一根头发也不长,据腊月笙回忆,他在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谢顶了。
他脑袋很大,块头也大,孤儿院高中课程上一半就跑出混社会,一开始他就是跟着一群“二流子”“太保”混,后来也跟着人家一起打架,还不知道从哪儿还学到几手【抽老千】的本领,然后赢了不少钱,不过为了这事,腊月笙没少说他,还为这事吵过架。
当然这种有“爱”覆盖的吵架,是不会使人心产生隔阂的,只能是越吵越亲近。
他与腊月笙的兄弟情义,早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确立了,另外腊月笙念大学最主要的经济支柱也是他。
“墨大哥!你来啦。”吴春雨站起来一笑地说。
“唉~~~!叫什么大哥呢,叫我小叔子就行!再说,我就是长得显老,其实我比他还小一岁呢,唉,你说是不是?老腊!!”墨彩礼挺着大肚子,摇头晃脑地说。
“你……!是!”不知道为什么,腊月笙总也看不惯墨彩礼身上的那种江湖气,一说话还装腔作势的。
“怎么地?我来的不是时候啊?耽误你俩继续深入了呀?”墨彩礼端详着腊月笙的表情,抹擦着眼睛说道。
“你有什么事?”腊月笙抬起头,凝视着墨彩礼,不耐烦地说。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跟你谈谈,咱能不能别总在这破地方呆着,一个月那几百块钱现在够干什么的?你看二弟我,现在怎么样?一身名牌!像不像个老大?像不像个成功人士?”墨彩礼掀开自己的衣服,还拍了拍自己的裤带。
“你有完没完了?”越讨厌什么,他还越显摆什么,腊月笙警告的眼神,训斥的口气。
“好好好!跟你说正经的,我想跟你借俩钱儿!或者说是咱们合伙做生意。”墨彩礼换上了认真的态度。
“借多少?”腊月笙淡淡地问道。
“嗯……多了你也没有,那就来两万吧!”墨彩礼摸了一下自己的光头,思考着说。
“多少?”腊月笙瞪大了眼睛,一惊地说:“你看我值不值两万?要不你把我卖了算了!”
墨彩礼,现在算是半个社会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接触社会的时间比腊月笙长,接触的人比腊月笙复杂,而他天生就有一颗做生意的脑袋,他最不喜欢的事就是上班!如果让他上班,比杀了他还难受。他并不知道他这个样子叫什么,虽然腊月笙总说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是他却说:“咱不相信什么主义,咱就相信钱!再就是相信咱们哥四个的感情!其它都是扯蛋!”
“老腊,这次我可不是扯蛋,现在东辉集团我有一个哥们,是工地的队长,唉,你可别小看了队长啊,听这名像个芝麻似的,可人家也是有号的!那家伙,跟天爷和龙爷都是有交情的!”墨彩礼一边说话,还一边比比划划的。
“说重点!”腊月笙沉沉的口气。
“呃……!他说可以安排进去自卸车!”墨彩礼顿了一下,瞅了瞅他们两个,又补充着说:“唉!自卸车你俩懂不懂?就是那个能翻斗的车!”
“少废话,继续说!”腊月笙。
“我打算弄点钱买个二手的,然后咱们哥四个开!绝对赚钱!”墨彩礼信誓旦旦地说。
“那一台二手的需要多少钱?”腊月笙想了想,问道。
“咱也不能买太差的,太差的跑不住,还总得修车,咱就买一个力所能及的,唉!10万块左右的就行!到时候咱们自己开!”墨彩礼,强调着说。
“嗯!如果那人靠谱还真可以考虑考虑,可是我现在没钱啊,我的钱都给你们花了,你上个月还从我这里拿走1000呢!”腊月笙。
“哎呀,咱哥四个谁的钱不是花,就你抠!这都记着。”墨彩礼。
“废话!老三老四不得上学吗?将来还要上大学的!”腊月笙。
“滚鸡拔犊子,上个毛大学!现在经济发展这么快,正是咱们这些人赚钱的好机会,等以后都饱和了,咱这些人怎么发展?那时候就是钱追钱了,没钱的就更不好起来了!”墨彩礼。
说道这里,腊月笙终于控制不住情绪了,他教训起墨彩礼,好好给他讲了一番大道理,从他的仪表到内在,再到谈吐,都是一番驳斥,这让站在一旁的吴春雨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可墨彩礼就那样翻着白眼,似听不听的样子,他也不生气,直到腊月笙消火。
“无论如何!也不能耽误了老三、老四的学业!”腊月笙肯定的,不可辩驳的口气。
“学个屁!你倒大学毕业了,还不是成天拧螺丝?”受了半天教育的墨彩礼,就跟没被教育一样,依然吊儿郎当的样子。
“……!”腊月笙蹙着眉凝视着他,无奈地摇头,无话可说了。
忽而,墨彩礼拦住一台出租车,冲着吴春雨摆了摆手,大脑袋一晃走开了。
“碰见他总没好事!影响心情。”腊月笙,恨恨地说。
“如果你心情不好,那咱们今天就不去了吧!”吴春雨,失落的情绪,淡淡地说。
“呦!你看我怎么还把这事给忘了,要不……咱们星期天去,如何?”腊月笙抱歉着说。
“嗯!听你的。”吴春雨低下头一笑地说,顿了一下,她又仰起头,柔声的,欲言又止地说:“他刚才说的东辉公司……”
“怎么了?”腊月笙,探究的眼神。
“算了……”吴春雨摇了摇头。
这一年来,吴春雨往腊月笙宿舍跑的频率越来越高,以前她跑到男生宿舍门口的时候,都会羞涩的在那里等着,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忽而有同事走过来,她都恨不得躲到树后,或者装成没看见的样子。
经过多次大胆的尝试,她还是走进了男生宿舍,敲响了腊月笙的房门。
当一种行为变成习惯,她也放下了本属于女孩子的羞涩。有时候看到腊月笙宿舍的窗户没关,她就站在窗口直接呼喊腊月笙的名字,这样一来,全宿舍的人都以为他们俩在搞对象。
可越是这样,腊月笙的心里就越不是滋味,他甚至都想主动跟吴春雨说:“我们不合适!你还是去找别的男生吧!我心里有别的女人了。”可是他明明知道【他俩很合适】,而他心中的那个女人,或许本来就是一幅画里的人,他走不进去,而她也不会走出来。理智告诉他,应该和吴春雨交往,可在心灵深处,陆瑶的影子却总会浮现,这让他处于两难的境地,无法自拔。
“陆瑶,天生的上流社会,她拥有上流社会所有的资源,那里是由她那样的人构成的,她也是组成那里的一份子,而我!呵呵,就是一名最普普通通的人,如果做一个比喻,我就好比是一片雪花,虽然稍有晶莹,但我也仅仅是茫茫大雪中的一颗,我终究会落到地上,然后化为淤泥的一部分,或化成水,或升华成为蒸汽,循环着我的命运,但无论我怎么变化,永远也不会变成跟陆瑶一样的羊脂美玉!”
大道理,他好像比谁都懂,可他还是接受不了吴春雨,虽然,他天生善良,有爱心。尤其是对女孩子,他还有一种天生的大哥哥的气质,或许,这与他从小的经历有一定关系。墨彩礼虽然只比腊月笙小一岁,而且还五大三粗的,但他小的时候却是枯干瘦小,体弱多病,每当他得病,都是大哥腊月笙在一旁照顾,墨彩礼尚且如此,就更别说比腊月笙小六岁的武松和小七岁的马仔(马富豪)了。
他这种有故事,又成熟的样子,正是吴春雨喜欢的,她喜欢腊月笙的正直,有爱心,有责任心!虽然她也看到了腊月笙对她的若即若离,但是她就是坚定地追求腊月笙,她认为用自己的真心,精诚所至,一定会感动腊月笙的。而这个男人一旦被感动,肯定就是一个最值得信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