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隆盛三年秋,离京百余里地的赋县,发生一起命案,犯妇用斧头劈了自己当屠户的丈夫,并自行到县衙投案,经查实,原来此犯妇的丈夫平日游手好闲,有赌钱的毛病,那日输红了眼,便将自家的小孩卖给了人贩子,犯妇知晓后,两人发生激烈争执,后男人将其推到在地扬长而去,直到午夜才大醉而归,遂被犯妇用斧头砍死,犯妇认罪画押后一再肯请县令找回那个被卖掉的孩子。
一月之后,京郊僻林的一间茅屋外,来了两男两女,其中像是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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