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李福达案的终审判决,
在一个秋霜初降的清晨,
由三法司联名呈报御前。
经反复勘验,证据确凿,
李福达以“妖言惑众、聚众谋逆”之罪,
判凌迟处死,家产抄没,妻孥流放三千里。
其核心党羽,或斩或绞,或流或徒,各有惩处。
至于先前被张璁党羽攀咬牵扯的一干官员,
因有“匿名铁证”力证清白,大多安然无恙,
仅有个别与李福达确有浅层往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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