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阉狗安敢如此!”张景手中的拐杖重重磕在青砖上,骨节发白的右手死死攥住车辕。他俯身查看张春荣身世,伤口翻卷的皮肉里还沾着碎草屑。
几个年轻族人跪在马车边不敢抬头。
他们几人在这次行动中有护卫的职责,可是却出现了这档子事情……
血腥味混着汗酸气在暮色里蒸腾,檐角灯笼照得他们衣襟上的泥脚印格外刺目。
“族长,春荣少爷还有气!”背着药箱赶来的族内郎中挤开人群,手指刚搭上脉门就变了脸色,“不过内腑怕是震伤了,先用老参汤吊着。”
张景的喉结滚动两下,突然抡起拐杖抽在车板上:“都聋了?还不把人抬进去!”
一群族人七手八脚的将张会之抬进了厢房。
张景看着已经被自己捏成一团的账本冷哼一声,转头进了屋内。
郎中在屋内忙活了快一个时辰才一脸疲倦从屋内出来。
此时张家的各位族老以及二代中的嫡系子弟都聚集于此。
“春荣大哥他怎么样了?”张天宇率先开口问道。
负责问诊的灰衣郎中躬身答道:“肋骨断了两根,其他的都是皮外伤,倒是并无性命之忧,只需要安心静养两个月即可痊愈。”
张景点了点头挥手道:“这段时间麻烦你多费费心,有什么么要求随时跟族里说,退下吧!”
“是。”
张天宇一脚将身边的椅子踢了一个粉碎:“爹,这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你又当如何?”五族老张安世撂下手中的茶碗,瓷底磕在榆木桌上咚的一声:“那杨公公是什么人,那可是从宫里出来的人。咱们张家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难不成我张家这次就要忍气吞声吗?”张天宇气冲冲的开口说道:两年前这死太监就仗着权势打伤我张家数十人,现在又打伤春荣哥掳走张会之,我就不信这世界上没有王法。”
“胡闹!”坐在主位的张景突然睁开了双眼呵斥道:“遇见事情好好动动你的脑子,如果只靠一腔热血,再过一千年,张家也不会复兴……”
张景说完之后看了一眼在座的张家众人又沉声说道:“但这件事情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一直忍气吞声,什么阿猫阿狗都会来我张家头上撒野。这段时间所有生意全部暂停,老夫这就去拜见郡守。”
“是!”
而掳走张会之的马车,一路被拖到了镇守太监府。
其实在赶路的路上张会之就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也明白了自己目前所在的处境。
此刻的他大脑乱成一团,这杨太监可是出了名的冷酷无情,自己落在他的手里还能有什么好处?
太监府的规模本就不小,加上这几年杨守义在淮阴郡大肆敛财,不断扩张府邸,现如今已经成为了淮阴郡内的第一豪宅。
府前的门口有两座镇宅石狮,在大红灯笼的照耀下栩栩如生。它们那铜铃般的大眼睛审视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
门口站岗的是两个军户,他们身披铁甲,腰别军刀,一看就是上过战场砍过人的狠人。
“杨公公要的人已经带到了。”刀疤脸拖着张会之走到了两人的面前。
两个军户上下打量了张会之一眼,一起点了点头。
当他们看见刀疤脸上的伤口时,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容:“刀疤,你的力气都用在女人的肚皮上了吧!抓这么个小娃娃,还能受伤。”
刀疤脸一脸无奈:“这不是杨公公吩咐了吗,说是不能杀人,不然老子怎么会着了道。”
守门的军户爷没有多大兴趣和刀疤脸在这磨蹭,其中一人将张会之提起,拖着他便走进了这太监府。
张会之心里无比郁闷,若是自己这副身躯已经成年,也不至于被这些家伙随意欺负,现在被人提进去,着实有些让人恼火。
进了太监府邸,张会之的眼珠子来回乱转,只见府里牌坊和仪门林立,俨然一副世外桃源的装修缝合。
这让张会之不禁在心里吐槽道:“你一个死太监,装修那么好,有什么XX用?”
不过越往深处走,他的心里越害怕。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而且前些日子为了救母自己已经透支了大脑,超级计算机现如今只能保持基本运转,自己现在毫无反抗之力,但愿这死太监不会起杀心……
不知走了多远,来到了一处阁楼处军户才停下脚步,将手中的张会之随意的扔在了地上。
恰好阁楼内走出了一个青衣小厮:“押进去吧,公公等他挺长时间了!”
军户闷声应了一声,随后揪着张会之后领把人拎起来,拖着进了阁楼。
这阁楼前两层的金丝楠木雕花门廊和西域进贡的织金地毯,晃得张会之眼眶生疼。
暗红漆柱上嵌着的螺钿在烛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他盯着那些镶金嵌玉的装饰品,喉头不住滚动——这死太监到底是贪了多少钱。
不过阁楼的第三层却是白墙青砖的冷清模样。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摆着张掉漆方桌,两把瘸腿官帽椅歪斜地靠着墙。
墙上那幅洒金装裱的字画显得格外刺眼。
“精忠报国”四字用的是正楷,“恭顺忠良”却突然转为赵孟頫草书,张会之强咬住舌尖才没笑出声——这阉人的口味倒真是独特。
“公公,人带来了。”军汉单膝跪地,铠甲鳞片哗啦作响
“知道了……你下去吧……”
张会之挺到声音后这才将注意力放在了阴暗处的人影。
待到军户下楼,说话的那人才从阴影中缓慢走出。
只见此人年级约莫五十岁上下面白无须,皮肤倒是保养的很不错,穿着是一身深紫色长衣。
此人死死的盯着自己看,张会之只感觉一阵阴寒,让人很不舒服。
看来此人就是淮阴郡的镇守太监,杨守义。
在人家的底盘下,要先服软,张会之连忙行礼道:“学生张会之,见过杨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