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罗旭缓缓睁开双眼,模糊的视线,渐渐清晰。
饶是醒了,脑袋还是有点晕晕的。
他提鼻一闻,只觉一阵香气扑鼻。
酒香味之中……还夹杂着鱼肉的香。
转头看去,只见方敬远已经进了屋,这会儿正坐在桌前,滋儿地喝上一口,然后不紧不慢拿起筷子加上一块鱼肉,在汤里蘸上两下,然后塞进嘴里。
那叫一个美!
看得罗旭一边揉着脑袋,一边舔了舔嘴唇。
“嘿我说老爷子,您还真不把我当人啊,我这晕着呢,您吃得那么心安理得?”
方敬远闻言瞥了他一眼,同时慢慢嚼着嘴里的鱼肉。
“甭废话,赶紧去把那家钱还了,然后跟他们断了!”
罗旭起身坐到了桌前,直接从方敬远面前把酒杯拿了起来,仰头干了。
“我也想啊,可好几万呢,您说的倒轻巧!”
罗旭撇了撇嘴,心里也琢磨着,怎么去弄到三万块钱。
“挣啊,先把账填上,别让她们再来闹,爷听着烦!”
方敬远说着,脸上露出几分嫌弃的表情。
罗旭也是无语,老爷子上下嘴唇一碰容易,挣……自己上哪挣去?
“得,我挣钱去,您喝着,晚上我再过来收盘子!”
罗旭笑了笑,起身就朝外走,毕竟他这会儿也饿了,回去吃口饭,还要去饭馆打杂。
不过正要出门,只听方敬远道:“倒腾到了好物件儿,给爷拿来䁖䁖!”
“嗯?”
听到这句话,罗旭愣了一下。
老爷子口中的倒腾,指的是古玩。
从古至今,靠倒腾古玩发家的人不计其数;当然,因为古玩散尽家财,一夜破产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老爷子曾经亲口对罗旭说过,绝不允许他碰古玩行。
尤其是不能拿着在他这里学的本事,出去倒腾物件。
“爷爷,您不是说,不让我在外面碰物件儿吗?”
方敬远这人做任何事都讲个规矩,和他待久了,罗旭也是如此。
既然在人家这学了东西,就要守人家定的规矩。
这些年除了方家院子里的物件儿,他还真就是一次没碰。
上半年,胡同东口牛家倒腾了几件瓷器,赚了好几万。
不少人都去他们家看过那些瓷器,唯独罗旭没有上手。
一来因为老爷子立的规矩,二来罗旭也懂行里的规矩,人家没请你掌眼看真假,你就别摸!
方敬远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瞥了罗旭一眼。
深邃的目光中满是岁月的沉积。
“那规矩……就破了吧!”
方敬远摆了摆手,仿佛在说你可以滚了。
罗旭则满脸惊喜:“这可是您说的,不带改的啊!”
方敬远缓缓点头:“记着,以后不能坏了行里的规矩!”
“得嘞!”
罗旭说完,便跑出了院子。
看着消失的背影,方敬远笑了笑。
“小王八羔子,本事传给你了,其他的……就看你自己了。”
走在胡同里,罗旭心情大好,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其实以前,罗旭对于赚钱并没有太多的概念。
退学之后,他便在胡同口饭馆儿帮忙,每个月一千多块,他也如数交给老妈。
虽然老妈也会给他些零花钱,不过他没什么花销,手里留个百八十,多出来的,他就偷摸塞回老妈兜里。
不过现在不一样,必须赶紧赚钱,不能让老妈再受欺负了。
到时候就按老爷子说的,把钱还了,直接跟这帮冷血东西断了!
回到家里,韩蓉已经把饭菜盛出来了。
见罗旭进门,她连忙招呼:“怎么去那么半天?趁鱼没凉赶紧吃。”
桌上除了熬鱼,还有一碗炒白菜,罗旭便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夹白菜。
“这孩子,吃那么多白菜干嘛?吃鱼啊!”
韩蓉皱了皱眉,然后把白菜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
“妈,您吃!”
罗旭说着,给老妈夹了一块鱼肉。
“妈不爱吃。”
韩蓉又把那块鱼肉,直接夹到了罗旭嘴里。
“嘿,真香。”
罗旭咧嘴一笑,心里却是有些酸涩。
以前他爸活着的时候说过,老妈最爱吃鱼,不过每次做鱼她都舍不得吃。
所以罗旭才一个劲吃白菜,把鱼给老妈留下。
“大旭,妈跟你说个事儿。”
“妈,您说。”罗旭一边吃着,一边抬起头道。
“那个……以后少跟叶家闺女凑合,人家叶奶奶都找我了。”
韩蓉语重心长地说着,露出几分无奈。
“毕竟咱两家条件不一样,人家在市里都有房,咱配不上人家闺女啊。”
韩蓉说的叶家闺女,叫叶姗姗,是皮帽胡同里最水灵的女孩子。
追她的男孩可是不少,不过她就是和罗旭走得近,只可惜她奶奶一直反对。
所以前几天罗旭鼓起勇气和叶姗姗表白,叶姗姗只是无奈说了一句……我奶奶不让我跟你玩。
意思很明确,那不就是拒绝吗?
罗旭也是倔,一听这话,转头便走了,而且从那天起,就真没再找过叶姗姗。
现在听到老妈这么一提,他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妈,我知道了。”
他随口回了一句,旋即快速扒拉了几口饭,便站起身。
“妈我先去饭馆儿了,下午忙!”
“诶,你再吃几口啊!”
“饱啦!”
说完,罗旭已经跑出了院子。
“这孩子……”
韩蓉脸上带着一丝担忧,其实罗旭追叶家闺女,她是挺高兴的,毕竟那闺女长得好,谁看谁喜欢。
可终究人家家里不同意,她也是怕儿子被伤着。
叹了一声,韩蓉把熬鱼的汤倒进饭里拌了拌,简单吃了几口,又把剩下的鱼端回了厨房。
胡同里,罗旭正往外走着,只见不远处叶家院子门前,一个女孩子正走出来。
女孩和罗旭年纪相仿,都是十八九岁,五官精致,皮肤细嫩,一双马尾随着走路,微微晃动。
她穿着红格背带裙,里面是洁白的衬衣,少女感十足。
正是叶姗姗!
见到罗旭,叶姗姗便要打招呼,可罗旭却猛地低下头,快步直接走了过去,头都不回。
叶姗姗不禁嘟起小嘴:“切,怎么这样,都不理人啊!”
而快走到胡同口的罗旭,则长舒了一口气。
以后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红光饭馆,位于皮帽胡同口,连着一条小马路。
虽然不算热闹,不过主要服务附近街坊,生意也算不错。
饭馆很小,一共就三十多平米。
这种馆子在燕京被称为苍蝇馆,而在天州,则叫狗食馆。
此时虽然过了饭点,不过常来喝酒的老几位,还在边喝边聊。
各自吹着牛逼,时而相互递上一根烟。
罗旭一走进来,便忙着跟几位问好,毕竟都是门口街坊,不少人都是看着他长起来的。
“牛爷,冯叔,李大爷也在呢!”
光头李大爷对着罗旭举了举杯:“大旭吃了没?跟大爷这对付一口?”
“吃完了,您喝着!”罗旭微笑道。
“大旭,过来!”
这时,一个六十多岁的胖老头,朝着罗旭招了招手。
“爷昨儿刚收了个物件儿,你䁖一眼?”
说着,他从裤兜里,取出了一个用手绢裹起来的小布包。
手绢打开,只见里面露出一块玉石。
罗旭虽然没买过物件儿,但和方敬远学久了,还是有些眼力的。
所以还没走过去,便一眼看出那块玉石新的。
他咧嘴一笑:“牛爷您太抬举我了,我哪会看这个啊!”
“是啊牛爷,大旭哪懂,您留神别让他给碎(cei)了!”
说话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深蓝工作裤,宽大的T恤上满是油渍。
正是红光饭馆的老板,郑建军。
罗旭虽然在饭馆打杂,但他可没拿人家孩子当小弟,都是家门口子,平时很是照顾。
现在这么说,也是怕万一罗旭给碰坏了,沾上麻烦。
“他不懂?这兔崽子精着呢,平时老在方老爷子家腻歪,看过的物件儿可是不少!”
牛爷把玩着玉石笑了笑,将一根烟放在嘴里,又拿出一个铜制打火机。
看到那打火机,罗旭不禁愣了一下。
打火机纯铜打造,皮壳包浆很老,而且在正面还有一个指头肚大的白色表盘。
他一眼便看出,这打火机是老的!
可让罗旭意外的是……
不知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的,那打火机表面,竟然泛着一层红光!
很淡,却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