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丛琳第一个冲出教室,宋毅捶了捶酸胀的双腿,不动声色地跟在后面。
出了校门口,来到约定好的地点,丛琳已经扶着辆自行车,等在那里了。
宋毅有些奇怪地问道:
“我们骑自行车过去?”
丛琳点头回应道:“嗯,骑自行车,正好可以欣赏沿途初夏的景色。”
宋毅没想到她还挺浪漫的,而且今天是她生日,当然要听她的安排。
很自然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宋毅用力晃了晃,感觉还不错,车子挺结实的,就是后座纯铁的,有些硌屁股。
“还愣着做什么?走啊,我给你指路。”宋毅一向适应力极强。
“你、你不到前面来骑车吗?”丛琳微愣。
宋毅理所当然地说道:“当然不了,我不会骑自行车。”
丛琳陷入了呆愣之中,她根本没想到,宋毅居然不会骑自行车。一个大男人,竟然不会骑自行车?
要知道,她为了方便宋毅骑车,可是特意去借了辆适合男性骑的自行车,又高又大又笨重的自行车!
在丛琳的设想中,正确的约会方式,应该是宋毅骑着车,她坐在后面抱住他的腰,两个人有说有笑地欣赏沿途的风景。
可这一切的美好幻想,都被宋毅那句“我不会骑自行车”给打得稀碎。
男生在某些事情上是迟钝的,宋毅就是这样,直到此刻他才察觉情况好像不对。
他后知后觉地问道:
“难道,你也不会骑自行车?”
丛琳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我会骑。”
“那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啊,去晚了就没有好位置了。”宋毅催促道。
无奈,丛琳只能用力推着自行车快跑几步,当自行车有了初速度之后,再别扭地跨过车大梁,拼了命地往前蹬。
短短二三十米的距离,丛琳额角已经渗出汗珠了。
宁海市地势高矮起伏,是不适合骑自行车的。
丛琳现在简直是自作自受,浪漫没享受到,却出了一身臭?香?汗。
宋毅双手很有礼貌地只拽着丛琳的衣角,鼻腔里全是荷尔蒙的味道,顿时心猿意马地说道:“你要是弄辆三轮车就好了,我会骑三轮车。”
丛琳累了,不想搭理宋毅。
终于,在她虚脱之前,抵达了吃午饭的地方。
长宁区菜市街。
没错,这里是宋毅家附近的小吃街。
帮丛琳停好车子,宋毅带头走进了一家名叫“飞毛腿”的小吃店。
“来啦老弟?”两人刚坐下,自来熟的胖老板娘就过来打招呼。
“嗯,来了。”
“老弟,有段时间没看见你了,你都瘦了,变帅了。”胖老板娘除了热情,还很会说话。
宋毅礼貌地微笑,指着墙上的菜单说道:
“来份双人套餐。”
“好咧老弟,马上就来!”
“你经常来这吃?跟老板娘很熟?”等到胖老板娘离开后,丛琳小声问道。
“上次过来吃,应该是在六年多以前。”宋毅摇头。
丛琳明白了,不过她很快就有了新的问题:“毛蛋是什么?是鸡蛋的一种吗?是像土鸡蛋、野鸡蛋、家养蛋这样的分类吗?”
宋毅没有解释,只是说道:“差不多吧,等上菜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五分钟不到,胖老板娘端着一个大盘子走了过来。
“老弟,这是炭烤毛蛋,这是油炸毛蛋,这是毛蛋汤,还有两碗毛蛋饭,两瓶豆奶,餐齐了,您请慢用。”
宋毅:“谢谢姐。”
“老弟别客气,姐就在柜台,有需要就喊我。”胖老板娘再次招呼道。
丛琳记不住这是她今天第几次呆愣了,她只知道这顿饭对她的冲击太大了。
她只想在生日这天,跟关系特别要好的男同学单独吃顿饭,怎么就这么难呢?
宋毅嘴角扬起一丝坏笑,他承认,带丛琳来吃毛蛋,有几分捉弄的意思。
“这、这就是毛蛋?”丛琳不可以思议地看着眼前的毛蛋。
“对,这就是毛蛋,是鸡蛋在孵化过程中受到不当的温度、湿度或者是某些病菌的影响,导致鸡胚发育停止,死在蛋壳内尚未成熟的小鸡。”
“呕~呕~”丛琳不忍再听。
宋毅明知故问:
“你这是怎么了?”
“这个就是所谓的,对你有特殊意义的食物?”丛琳强忍着问道。
“是的。”宋毅肯定回答。
丛琳再次问道:“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用不用我发誓?”宋毅力争让丛林相信。
“那倒是不用。”
丛琳强忍着恶心,颤颤巍巍地用筷子夹起半颗毛蛋,放在嘴边犹豫很久。
从小到大,虽谈不上锦衣玉食,但这种不卫生的食物是绝对上不了丛家人的饭桌。
可以说,在丛琳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未见过如此恶心至极的食物。
不提丛琳,宋毅很自然地咬了口毛蛋,感觉还是儿时的味道。
最外层有鸡蛋的香味,内层是鸡肉胚胎特有的滑嫩爽口……
具体怎么形容呢?吃了第一口,味觉上还想吃第二口,但理智却告诉他赶紧把它扔掉。
因为死胎毛蛋除含有大肠杆菌、伤寒杆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外,可能还有寄生虫和虫卵等。
好的烹饪方式,只能减少这类细菌,并不能完全杀死。
剩下的那些细菌,就得靠你的胃酸和免疫系统来解决了。
见宋毅开吃了,丛琳强迫自己吃掉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食物。
但扑面而来的独属于毛蛋的特殊香气,却熏得她想吐。
一边是特殊意义,一边是心理障碍,两难之下,眼泪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最终,丛琳还是决定委屈自己,否则18岁的生日,会留下遗憾的。
当毛蛋送到嘴边的时候,还是那只熟悉的大手,按在了她的筷子上,“既然吃下去,就不要勉强自己。”
丛琳快速抹了下眼泪:
“不勉强,我挺想吃的。”
“别装了,把筷子放下,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宋毅说道。
丛琳把毛蛋放回盘子里,静静地坐好,等待着。
宋毅的声音里充满了回忆:
“大概是六年前吧?具体哪年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那年是我们家特别特别困难的一年,家里的饭桌上,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肉和蔬菜了。”
“即便是在我长身体的关键时间段,我能吃到的也只有咸菜和馒头,哪天有些烂菜叶,都算是改善生活了。”
“那天是我生日,年少不懂事的我,吵闹着要吃鸡肉,可父母哪里有钱买烧鸡?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积蓄,也让我舅舅走了。”
“可能觉得过生日那天属我最大吧,我不依不饶地吵闹,即使挨揍也不停地吵闹,甚至把嗓子都给哭哑了。”
“最终爸妈被我闹得没办法了,但又没有钱买烧鸡,即便知道毛蛋可能会有很多病菌,但父亲还是带我来到了这家毛蛋店。”
“毛蛋的味道根本比不上烤鸡,但是仍然具有浓郁的鸡肉味,吃起来嫩嫩滑滑的,口感极佳。”
“我记不住那天到底吃了多少个毛蛋,只记得后来我爸钱不够,付不起账,最后还是老板娘有爱心,免除了我俩的饭钱。所以说,毛蛋对我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食物。”
这时候胖老板娘端来盘拍黄瓜,感慨道:
“原来你还记得啊?我记得那时候你越吃越多,你爸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我就猜到你爸可能钱不够,可他还是选择让你敞开了吃,真是伟大的父爱。”
宋毅起身真诚地道谢:“大姐,一饭之恩,来日当涌泉相报。”
胖老板娘把凉菜放在桌子上:
“嗨,可能你不知道,你爸早就把饭钱补上了,而且这些年,你爸妈时常会送海鲜给我,我们几人算是老交情了。来,凉菜赠送的,慢用啊。”
听到这里,丛琳眼里有光,原来这里对宋毅来说,真的具有特殊的意义。
她快速咬了一小口毛蛋,紧接着却更加快速地,把嘴里的毛蛋吐了出来。
宋毅笑着摇头,认真地说道:
“我想对你说的是,除了父母,无论你多喜欢某个事物,或者多在意某个人,都不要为此去委屈自己。”
“当你去委屈自己,甚至作践自己的时候,就是你悲惨人生的开始。”
官宦人家的孩子,耳濡目染之下,情商永远都是在线的。
丛琳脸上的笑容很明亮:
“那你还吃吗?”
两世为人,宋毅秒懂,头也不回地喊道:“大姐,结账,打包。”
胖老板娘拿来几个餐盒,笑道:“咱都那么熟了,怎么能要钱呢?免费。”
丛琳从内兜里掏出五张10元纸币,放在饭桌上,“这顿饭我掏钱,请大姐帮我个忙,务必把钱收下。”
胖老板娘拿走10元钱,又放回去2元钱:
“打折后,一共8元。”
离开饭店,征求宋毅意见后,丛琳把打包的食物送给了街边的流浪汉。
流浪汉与乞丐不同,他们接受施舍,但又不主动乞讨,他们大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暂时失去了驾驭生活的能力。
中午午休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再这么一折腾,距离下午上课只剩三十分钟了。
两人都饿着肚子,骑自行车回去显然是不现实的。
“打车回去,自行车放后备箱。”丛琳提议道。
“先去买汉堡,可以在出租车上吃。”宋毅附和道。
“刚才是我请客,这回轮到你了。”丛琳这回也不再客气了。
汉堡店里,宋毅点单:“喂~我要两个可乐,两个汉堡,两个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