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黑漆漆一片,看不到一点光亮,李避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回过神,四肢僵硬不能动,他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无名的恐惧笼罩全身,不是因为黑暗,而是害怕死亡。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但对于李避这样已经死过几回的人来说,他还是很怕死,特别是魂飞魄散的彻底消亡,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能活着为什么要死?
好不容易才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做出点名堂就死了岂不是白来一遭?
“我不会真的,又死了吧?”
疑问萦绕在李避心头久久难以忘怀………………
嘶……好疼…………
刚恢复一点力气的李避才稍一动弹,身体的四分之三都还就没有发生哪怕一微米的位移,但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感如同山崩海啸般席卷全身每一寸肌肤,差点没让他晕死过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没有办法发出声音,但是心中的喜悦无以言表。
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连疼痛都成为一种幸福。
“有疼痛,哈哈哈。”
嘶……好疼……
“哈哈哈哈哈,我没有死,我回来了!”
“我回到人间了!!!”
灵魂可感受不到疼痛,李避抬头望天,乌漆嘛黑的环境中他也不知道哪里是上哪里是下,只是感觉到由衷的幸福和畅快,或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不过,
这世间又能有几人可以死而复生,阴间返阳呢?
或许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有他这般惊险刺激经历的人了吧。
可能是因为死而复生的喜悦,也可能是长时间高度紧张的疲惫,此时的李避只想大睡一觉,哪怕天崩地裂也不要叫醒,就安静的、舒服的美美睡一觉…………
就在李避意识完全陷入昏睡之后,原本平静的身体中突然散发出幽绿色的光芒,将空间点亮,借助着微弱的光芒,洞穴内层层叠叠的是累累尸骨,高度腐烂的血肉熔炼成黑褐色的胶泥,稍一用力,就有血水从中渗出。
而李避所躺在的地方,痛苦的亡魂和不甘的白骨铸就的亡灵高台!
胸膛处,一株七叶八花的奇异植物,正若隐若现。
深夜,皎洁的月光撒满枝头,给暗淡无光的山林蒙上一层淡淡的薄纱,令人心之神往。树荫笼罩下,无数野兽从沉睡中苏醒,雪白的獠牙带着饥饿的嘶吼,让祥和的夜晚重新沾满血腥味。万里大山万里险,万里险中富贵求。
莎莎····莎莎·····莎·····
“呼,这是什么鬼地方,到处都是野兽。”,男子将身上的血迹甩开,随手撸起旁边野草的叶子放在嘴里嚼碎,再撕下身上的衣物给伤口包扎,处理完后爬上一棵大树休息。
进山还不到两公里,这已经是他遇到的第四次野兽袭击,万里大山的凶险,远比他想象中要来的更加可怕。
“妈的,一群混蛋,为了一本破功法有必要这样逼吗?”
借助月光看着手中黄纸铺面麻生编线的功法,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原以为是宝贝一件,没想到完全就是破烂货!”
“我呸!!”
男子名叫二狗子,是附近城镇里又名的无赖,这次能被人逼到逃进万里大山也是稀奇事一件。
当然二狗子怎么听也不像人名,十多年前万里大山爆发兽灾,二狗子就从那时起在镇上扎根定居,凭借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附近镇民无人敢惹,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就给他取了个这样的外号,意于二条狗子,而男子也丝毫不客气,还欣然接受,这到把镇民给弄得没脾气,也只好敬而远之。
倚靠在树丫上的二狗子,不禁回想起这两天的悲惨遭遇,一时间五味杂陈,悲从中来。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刚从饭店吃霸王餐的二狗子正悠闲的躺在河边晒太阳,说是迟那时快一条不知道从哪传出来的白毛狗不偏不倚的装进怀里,被扰了清梦的二狗子抓起狗子就是一脚。
看着倒地不起的白狗,二狗子怜悯之心爆棚,正盘算着晚上是红烧还是油炸的时候,不知从哪冒出个彪形大汉,提着他就要报官,对于进牢房跟回家的二狗子来说,报官的危险性仅限于晚饭没着落,不痛不痒。
不过当他看见对方从兜里掏出拳套戴在手上,再看见眼前一条长长长长长长的巷道时,意识到事情不简单,果断认怂。
然而…………没有一点卵用。
该挨的打一拳没少,该流的血一滴没少…………
随后对方又掏出了一枚亮闪闪的灵石,没错,这可是一枚可够普通人过一年的纯正灵石。
办一件事,就得一枚灵石,被金钱迷惑理智的二狗子毫不犹豫答应对方,
然后,
然后就落得这般下场。
“如今想想,我真是上了个锤子仙人板板当。”,二狗子已经不知道是该怪对方坏还是自己蠢了,现如今有家不能回,有饭不能吃,“也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我的春花。”
唉……
唯有怀里的灵石能让他稍稍有一些安慰,回忆起当时的惊险时刻,时至今日依然让他冷汗连连。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午夜,的手后的他立即找到对方兑现承诺,…………
………………(二狗子废话太多,十倍加速中………)
他连东西都没来得及交给接头人,其人就被一剑枭首,要不是二狗子生平谨慎,保命技术高超,或许现在也是乱葬岗前一朵绿草。
想到这,二狗子突然一惊,从衣襟中掏出一包黄色粉末洒在树下,这才安心睡下。
临边城,
一座位于万里大山旁的边境小城,人口虽不过十万,却因靠近深山而民风彪悍,尚武之风盛行,此时,城中亭台上,翩翩公子正拂扇拨琴,兴致缺缺。
“少爷,被他给逃进了大山。”,一旁,侍从取下飞鸽脚上的信笺,禀告到。
公子面不改色,琴弦声更加激昂,一曲终了,起身,下楼,不沾一点风尘,“无妨,本就无意杀他,能逃也算他命好。”
“区区一个地痞无赖而已,还真以为能偷的了本公子的东西?”
似自语,似玩笑,
也似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