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的院子里,一位少年正享受着日光浴。
当清晨的阳光洒在少年身上,折射出入玉华般的光芒,配上少年出尘的气质和英俊的脸庞,吸引了不知多少少女痴迷的目光。
少年也注意到了这些目光,眉眼一抬,一个眉眼抛过去,顿时传来一片娇笑,然后便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远去。
但少年并没有太在乎,依然保持着淡定从容的微笑。
少年正是林墨。
林墨可不在会去乎那些娇俏可人的少女,前世他已经看过太多倾国倾城的人物,不过都没有泡到手………(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原本想着成为天下第一的武林盟主时去告白成功率会提升,可哪想刚成为盟主不久就穿越到这里来了………呜,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不过哪怕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前世看过那么多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黯然销魂的绝世美人,林墨自诩看女子的眼见已经提升到一个很高的境界了,刚才那些还差点火候………
咳咳,咳嗯,嗯。当然,导致林墨没有去追那些少女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这个。比起娇俏可人的少女,林墨现在更想要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
额……
不要误会,大汉是用来对练,以此感悟突破后实力变化的,并不是有什么特殊嗜好。
……
有个伟人曾经说过,当一群妹子对你笑时,也会有一群汉子对你'笑'。
在那些少女们走后不久,就有十几个大汉一脸'笑吟吟'地朝林墨围了上来。
“这位公子生的如此英俊潇洒,不知是哪方门派的弟子?”其中一位看起来像领头的对林墨说到。
林墨并没有回答他,只是用余光扫了他一眼,看服饰应该是苍树国的,也对,在蛮荒六国里,除了苍树国,其他五国的人大多数都是十分朴实,不会存在什么争风吃醋的嫉妒心理。
“看来说苍树国的皇室不是蛮荒人也不是空穴来风。”林墨默默地想着。
看到林墨并没有理他,那名男子有一些恼怒,“在下乃苍树国无极宫弟子何杰,不知阁下是何门何派高徒?”虽然说的是谦词,但语气却十分不善。
这句话倒是让林墨皱了皱眉头,还没打就想以背景压人,这人也不咋样嘛,想必武力也不怎么样,正好练练手儿。
“搁哪装什么装?不过就是看我长的帅想打我吗?还那么假的干什么?要打就打!”既然已经确定了要打,林墨的口气当然也不会好听。
这话一出,何杰等人立刻就怒了,撕下了伪善的面具,“虽然不知道你小子是混哪的,但想必小辈之间的事情,只要不出人命,你那些长辈也不好意思护短!兄弟们,给我打,往脸上打,别打死就行!”旁边的人一听这话就笑了起来。
“杰哥放心,我平生最恨这种小白脸了,保证打地连他妈都不认得。”
林墨看着这周围十几个摩拳擦掌的少年,都是煅皮期,那何杰应该是突破到了炼血期。换作普通的煅皮期在这儿可能真的要翻车,不过,林墨毕竟有着前世的眼见和战斗技巧,还打不过这几个毛都还没有长齐的小屁孩?实在不行,咱们还可以用灵魂力量作弊嘛,分分钟吊打一堆。
想着想着,何杰的拳头已经快到了,毕竟是这群人里的领头人物,实力就是要强上一点。不过,这点实力,在林墨眼里是真的不够看。
身体一侧,避开了何杰的直拳,伸手抓住了何杰的手腕,脚下一拌,顺着何杰的冲力一拉,何杰就以'超人'的姿态'飞'了出去。直接砸在了另一个人身上,两人双双倒地不起。
这一幕让的周围的人看傻了,何杰在无极宫弟子虽然不出众,但在我们这一代也中等偏上的存在。怎么会刚刚一个照面就被打飞了?
有点不科学。
“还愣着干什么,快扶我起来!”何杰倒在地上,好像全身都散架了似的。
被人搀扶起来后,何杰并没有说些什么狠话,也没有继续出手,他已经确定了,这等实力和气质,绝地是大门派中的尖子天骄,自己惹不起。但也不能做出求饶的事情,因为这丢的是无极宫的脸,回去也不好交代。人可以输,不能输了骨气。
见林墨没有再出手的意思,何杰挥了挥手,一群人灰溜溜的走了。
这一幕倒是看的林墨有些惊讶,毕竟以林墨纵观千万本穿越小说的经验,这种情况下对方不是应该放下一堆狠话然后回去搬救兵,结果救兵也被我打败后,又回去搬,一层一层的上去,然后结下不解之仇吗?这剧本不对啊。自己前世这种情况也经历不少,怎么到了这里就变了这么多。
“难道,蛮荒人都是这样?哪怕苍树国也是如此吗?”
林墨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不过能林墨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经过昨天的修炼,已经强了许多,不会输给那些同代天骄太多。
回到乌汕客栈,林墨又变得无所事事起来,钱用的差不多了,药材也吃完了,黄柳的药还有很久才到,自己又不能离开太远,避免黄家找不到人而着急。
闭门造车的修炼速度也太慢了。
什么?你说打工赚钱?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
“艾玛,真香!”林墨看着面前这碗炒饭,发自内心的赞叹道。
他现在已经用易容术换了一个不怎么起眼的面貌,在一家酒馆里打工。
林墨改变容貌的易容术也是前世所学的,名叫'千人千面',修至大成不仅可以改变人的相貌、身材,甚至可以改变气息和血肉,就算是亲妈站在面前可能也认不得。
不过林墨现在只能发挥点皮毛,仅仅只能调整面部上的肌肉,这还是林墨突破到锻体期后才勉强做到的,之前可是连一根毛都改变不了。
“你喜欢啊,就多吃点!今天你可是忙坏了。”坐在林墨对面的是一位相貌不俗的少女,是这家店老板的女儿。据说这家店有这么好的生意,有很大功劳是她带来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谢谢明明姐。”林墨抬起脸来,露出了一个憨厚的笑容。
看着林墨清澈的眼眸,叶明浅的笑了笑,嘴角窝出两个小酒窝,煞是可爱。
林墨看到叶明浅那美丽的笑容,有些担忧。其实林墨本来不想来这家酒馆的,因为叶明浅太漂亮了,俗话说红颜祸水,说不定哪天就来个强抢民女的戏码,林墨看见了也肯定不会不管。然后又是什么大世家的少爷啊,什么某某大势力,反正一堆麻烦接踵而来,林墨虽然不怕麻烦,但也讨厌麻烦。
原本本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原则,但奈何别的家店都不收咱这种来路不明的人,自己也快连饭都吃不起了,到这里打工实在是生活所迫啊。
…
吃完饭,林墨没有住进叶明浅给他准备的房间,而是回了乌汕客栈,不是害怕黄柳一方以为自己跑路了,而是林墨害怕对方跑路了,虽然对方已经答应治疗了,但林墨自己也知道要收集全那些药材也是有些困难,万一对方突然反悔不治跑路了,自己哪里再去找这样一个冤大头?
向黄柳询问了一下药材的情况,得知大概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林墨也没有多打扰,就回自己房间休息了。
……
这几天,林墨过着酒馆和客栈两点一线的生活,有些忙碌,但也充实。
不过,安稳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这一天,林墨与往常一样,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易好容,就径直地去小酒馆打工了。
还没有到酒馆,就远远地看到有一大堆围在门口,十分热闹。
“怎么回事,今天怎么这么多人?”林墨心里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走进一看,就看到一个身穿蓝袍的男子抱着一大束鲜花站在酒馆门口,后面还有十几个与他穿着一样的男人,一个个手里举着牌子,一个牌子一个字,连起来就是“叶明浅,我喜欢你,嫁给我吧!”
林墨的嘴角直抽抽,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