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匆匆岁月,两年也仅仅是眨眼一瞬间。
这一年,嘟嘟十岁了。在这两年中,偷儿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唯有小土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外观看上去依然破旧,但里面却别有洞天,甚至还扩大了好几倍的空间。
刚走进去就是兽皮铺成的地毯,踩上去非常的柔软,仔细看,地毯下面排着小卵石,让地毯不仅踩上去异常的舒服,甚至还有了按摩的功能。
屋子里有两个房间,一个50平的客厅,一个70平的卧室。
客厅的摆设很简单,两个板凳,一个桌子,靠近门口的地方有一个炉子,用土砖垒的。炉子有两个口,最下面的是用来生火的,旁边一个接着烟囱,连着卧室,床也是由土砖垒成,只不过最底下是镂空的,用来通烟囱,这样冬天不会冷,也不会太热。
卧室的风格和客厅差不多,也非常的简易,一个大土炕,连着一个小床,一个住着老鳏夫,一个住着嘟嘟,小床底下还放着一个残破的夜壶,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方便嘟嘟照顾老鳏夫。
中日之时,日色炽然,如赤炎之球,悬于苍穹之上。其光热炽盛,照临万物,亦焚人肌肤。中日之时,无云无风,惟有寂静与灼热。
日光下,少年衣着朴素,无华丽之色。身着一袭青布长袍,腰系一条黑色腰带,足蹬一双黑色布鞋。袍上无繁缛之饰,无锦绣之花,只有胸口绣着一只猪的花色。
这少年五官端正,面貌清秀,眉目如画,眼神如电,鼻梁高挺,嘴唇紧闭,在阳光下直端挺立,少年英雄一般,他就是嘟嘟。
两年中,嘟嘟的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仿佛没有止境。商队从千龙山到偷儿城要用一个多月,而嘟嘟只要半天的时间,速度之快,让人咂舌,好在偷儿城没有人知道,就连那个神秘莫测的城主也是如此,或者说,城主根本就没注意过,他在等,但没人知道他在等什么。
嘟嘟站在千龙山的山脚下,眼前是一片壮丽的景色,尽管他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依然被震撼到。远处,连绵的山脉如一条条巨龙蜿蜒在大地上,高低起伏,层峦叠嶂。有的山峰上覆盖着白雪,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像是披着一层金色的锦缎。近处,山坡上绿树成荫,鲜花盛开,五彩缤纷。隐约间可以看到山间有一条清澈的溪流,从高处奔腾而下,发出悦耳的声音,像是在欢唱。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嘟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身心放松,如换了人间,开了眼界!
嘟嘟很喜欢千龙山,更喜欢在山中探险,沿着前人的道路,嘟嘟走进了千龙山!
“明天是爹爹的生日,要猎到一只野兔,挖一支人参,再采一些野果,如果还能抓到温顺的动物就太好了,这样我不在的时候,爹爹也不会寂寞。”嘟嘟一边憧憬着,一边在大山中仔细搜寻,右手还拿着一把锋利的木刀。
道路附近的人参、野果,早就被商队挖地三尺了。嘟嘟只能深入道路两侧,这个时候木刀就很有用了,尽管是木刀,但比真正的刀剑还好用。木刀是嘟嘟无意间在树林中发现的,非常的坚硬,至于硬到什么程度,嘟嘟也不知道。
千龙山的人参好像成精了,很喜欢躲在荆棘丛林中,以此来保护自己。
“我左砍一刀,我右砍一刀,我一刀一刀又一刀......”嘟嘟一边哼着五音不全的自创小曲,一边挥舞着木刀,很是开心,一点也不觉得枯燥和无聊,尤其是砍了一个时辰也不觉得累,精力充沛的吓人。
“人参!花朵淡紫色,有五片花瓣,中间有一圈雄蕊和一个雌蕊,雌蕊顶端有红色的柱头。花序为圆锥形,有多个小花组成。花香清淡,味道苦涩。”
又过了两个时辰,嘟嘟在荆棘丛林下发现了人参花。
“叶子是淡黄色,边缘有锯齿。每个复叶由五片小叶组成,其中中间的小叶最大,呈倒卵形,两侧的小叶较小,披针形。叶柄长而细,与茎相连。叶子有清香,味道微苦。”
嘟嘟看过人参花,尝了一下,又仔细的看了一遍人参叶,也尝了一下,确定是人参无疑,这让他非常的高兴。
这是他第一次挖人参,没有经验,全身贴着地面,眼睛全神贯注的看着,右手拿着一个简易的刷子:一根成年人拇指粗的木棍,用细绳绑了很多兽毛。不停地拨动着手腕,屏着呼吸,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的挖着。
没多久,嘟嘟的额头就有了细汗。
“这挖人参比砍一天荆棘还累,我挖呀挖,小小的刷子,挖着小小的参,我挖呀挖......”嘟嘟抱怨了一句,又开始唱了起来。
半个时辰后,嘟嘟终于挖到了完整的人参:主体部分巴掌大小,和人的形状类似,有头、有身子还有腿。
“怪不得叫人参,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人,就是胡子长到腿那里去了,太长了一些。”
嘟嘟用泥土轻轻的包裹住人参,然后放进一个小罐子里,这是他用来保存人参的方法。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野兔和野果。野果很好找,没一会的功夫,嘟嘟就装满了一小袋子。
野兔比较费时,嘟嘟先找到一个兔子洞,然后守洞待兔。
千龙山的黄昏,是一种神秘而美丽的景象。夕阳半挂山后,天空呈现出一片金红色,像一幅巨大的油画。山中,各种树木高耸入云,枝叶茂密,遮蔽了大部分的光线。只有一些缝隙中,透出了一些斑驳的光影,像是点缀在黑暗中的星星,其中有一些落在了杂草上。
杂草不远处,有一个洞,婴儿头般大小,一直没有什么动静,一直到太阳完全西落,淅淅索索的声音出现了。
声音越来越大,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中,有一些诡异。
“咔嚓!”好像有什么东西踩在了腐木上,折断了它。
紧接着就传来了凄惨的叫声,有点像老鼠的尖叫,又有点像人类的叫声,很难分得清楚。
“我就是抓兔小能手,无人能敌!”杂草中传来了声音,只见嘟嘟手中拿着一只已经死去的兔子,很是满意。
“又肥又大,肯定很好吃!”
原来嘟嘟一直躲在杂草中,他知道兔子的习惯,多在晚上出来觅食,于是他便藏在不远处的杂草中,弄了一些腐木,以辨别远近,守洞待兔。
“诶,这是什么东西?”嘟嘟在收拾野果和人参时,随手抓到了一本书,好在老鳏夫平时有教嘟嘟认字,而嘟嘟也很好学。
“聚灵丹丹方!”嘟嘟凭借着惊人的视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大山中,看见了这五个字。
“这是什么书?聚灵丹又是什么鬼?好奇怪的名字,不过上面的字也太美了,行云流水,潇洒飘逸,骨格清秀,点画遒美!”嘟嘟拿着随便翻了几页,觉得字很美,就收了起来。
“时间不早了,爹爹肯定等的着急了。”
......
夜,是漆黑的,也是安静的,今晚本来没有风,但嘟嘟的速度太快,便有了风。
两个时辰后,嘟嘟带着丰收和喜悦回到了他所居住的小土窑,破旧却温馨。或许是太偏的缘故,十年来,小土窑的附近没有什么人住,也显得更加的破败。除了小土窑,周围的房子基本上都塌了,有的只剩下半堵墙,连危房都算不上。
老鳏夫视力不好,脸上沟壑纵横,肉非常的松弛,像是挂在脸上一样,头发也全都白了。他坐在小土窑前边的小石墩上,一直望着千龙山的方向,一动不动,如雕像一般,眼中一直流露着担忧的神色。
嘟嘟在很远就看见老鳏夫了,看着老鳏夫的神色,嘟嘟心里很暖。每次他外出,老鳏夫都会如此。只不过,他也知道老鳏夫真的老了,在偷儿城能活到七十岁的还是很少很少的,八十岁的根本就没出现过,这也是为什么他今天要采人参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希望老鳏夫可以活的更久一些,他希望那一天可以晚到一些,如果有可能最好一辈子不要来,老鳏夫可以永久的陪着他。
嘟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人活七十古来稀,今年老鳏夫七十岁了!
“爹,嘟嘟回来了!”人未到,声先来,听着那熟悉的声音,听着那声音中的喜悦,老鳏夫缓缓的坐了起来,笑的很开心。
......
“爹,生日快乐,希望爹爹可以长命百岁,千岁,万岁!”
“那爹爹岂不成了乌龟,人哪里能活那么久,爹只要看着你平安长大就没有遗憾了。”老鳏夫看着嘟嘟天真的样子,很是溺爱的摸了摸他的头。
自从有了嘟嘟之后,他的人生完整了,这十年也是他最幸福的十年。
晚餐很丰盛,充满了笑声,喝了人参兔肉汤,老鳏夫的精神明显好了不少,这一夜注定是欢乐的,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