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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母猪的手感真不错 越薅越舒服

远古初期,天地渐立,宇宙初成,茫茫乾坤,浩浩星河,日月经天,山河带地,遂诞一物,意与更新,天下生变,此生命也!

然形趋型,神鬼莫测,变化无端,十围之木,始生如蘖,亿万斯年,福禄攸同,永矢弗谖,恒赫与时!

古人语:“天道渺渺而无常,仙道飘飘而虚妄,唯人道易见而可测!”

诸如:

斗转星移,日月盈仄,无中生有,与冥冥黑暗,与大道光明,乃夺天造化,洪荒罕见,自人诞生以来或五行轮转或斡旋造化或移天换日,生老病死乃天道轮回,无可逆转,任绝世红颜,任翩翩公子终成一抔黄土,世人莫不如是,此后人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以上者皆人道!

夏天,除了炎热的天气,还有修道的热情,从修士们眼中迸发出来的渴望之光,甚至超过了太阳。

郑地原来是一座小城,残破、腐朽,连一座像样的屋子也没有。郑地还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偷儿偷儿赶紧跑,小心郑地偷吃鼠。其中偷吃鼠说的就是郑地的人,他们的偷盗堪比老鼠,凡是路过郑地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失盗,哪怕一些修为上深不可测的仙人也是如此。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郑地实在是太穷了,十年九旱,即便是最勤劳的人,最善种地的农夫,辛勤一年下来,也得不来几粒粮食。偷,慢慢的就变成了惯例,如喝水一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代千代万代,偷,已经深入了郑地人们的骨髓,郑地因此也被唤作偷儿城。

不过,这是五十年前的情况,现在的郑地,早已脱胎换骨,一点也看不出窘迫的样子。

偷儿城偷儿城,偷儿已变富人翁,昨天麻,明天裘......

郑地的改变源自于一个名叫嘟嘟的偷儿。

老鳏夫是一个乞丐,妻子早死,没有子嗣。他在城里的街头乞讨,这在偷儿城是最下等的职业,小偷才是正业,高尚的职业。老鳏夫每天只能得到一点点钱和饭,这还是偷儿城有尊老的习惯,小偷最怕的就是变老,手法生疏,到了那一天,死亡就不远了,所以偷儿城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偷儿老了之后,不会让他饿死。有一天,老鳏夫在一个废弃的房子里发现了一个婴儿,是一个男孩,他被一块破长布裹着,旁边有一男一女,男的没有上衣,尽管已经皮包骨头,但身上的伤确是不少,其中最醒目的便是没有了食指。女的半裸露出上半身,身上或多或少,也有不少的伤痕,新的旧的都有。

婴儿的嘴唇一直咬着女人的胸部。老鳏夫一看就知道了原委,这对夫妻是因为偷的技术不娴熟,被人当场抓住,废了手指,这对于偷儿来说是致命的惩罚。再加上有孩子,他们难以负担,便饿死了。老鳏夫看了看四周,没有人注意到他,叹了口气,便把婴儿抱了起来。

婴儿闭着眼,老鳏夫把自己的手放在了婴儿的鼻口,发现婴儿已经死了。老鳏夫叹息的摇了摇头,想说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摇头,同时眼中闪烁着悲伤。

过了很久,老鳏夫挖了一个大坑,手指甲里满是血土,足够容纳三个人。他看了看大坑,又看了看那一家三口,说道:时也,命也!我与你们一家有缘,希望你们下辈子不要再生在偷儿城了。说完,老鳏夫似回忆起了什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便开始填土。

就在老鳏夫一把土下去时,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甚至还夹杂着手指肚子大的冰雹。

“你们一家人实在是太命苦了,不是我不想帮忙!”

老鳏夫一边躲冰雹,一边叹息的说道!

只不过这个废弃的房子能挡雨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老鳏夫被冰雹狠狠的砸了十几下,在阵阵骂人声中,终于找到了一块有屋顶的干燥地方。

“这贼老天,旱了十年才下雨,这不是六月天穿皮袄嘛,也忒不是时候了!”

在老鳏夫抱怨的时候,婴儿那边幸运的没有被冰雹砸到,只不过一滴一滴的雨,下坠的速度非常快,落在成年人身上还好,落在婴儿身上简直就像被机关枪打中一样,每一滴都非常的疼。

按照下雨的速度,很快就能把大坑填满。当雨水快要没过婴儿身躯时,天空中有一小块冰雹落在了婴儿身上。或许说是冰雹并不贴切,那是一块七彩的石头,有七个面,每一面都独有色彩:赤、橙、黄、绿、青、蓝、紫。

当七彩石头落在婴儿身上时,竟然没入到了婴儿的身体里,不见了。与此同时,婴儿的身体神鬼莫测的动了一下,渐渐的开始哭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

在躲雨的老鳏夫听到哭声时,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哭声越来越大,老鳏夫抽了自己两嘴巴,在确认自己没有见鬼之后,急忙跑了出来。

接下来他看到了这一生最诡异的事情,婴儿真的活了过来,而且在婴儿看到老鳏夫的那一瞬间,他突然不哭了,眨着圆滚滚的眼睛,冲着老鳏夫笑了笑。

那笑容如夏天的萤火虫,如宇宙中的繁星,那么的美好,老鳏夫看痴了。随即,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养大这个婴儿。

老鳏夫没有家,也没有亲人,他只能把婴儿带回他住的地方,那是一个破旧的土窑洞,虽破却不漏雨,里面只有一些破烂的东西。老鳏夫把婴儿放在一张破床上,擦干婴儿的身体后,用自己的另一件破棉袄给他盖上。

老鳏夫只有两件衣服,夏季一件,冬季一件。

没一会儿,婴儿哭了起来,老鳏夫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猜婴儿是饿了,但他没有奶水也没有奶粉。

“真是个小祖宗,唉!该怎么办呢?愁死个人啊!”老鳏夫在屋里走来走去,一直拉着他湿润又花白的胡子,紧紧地皱着眉头。

“对了,我怎么这么笨,有猪奶啊!哈哈哈哈哈......”

老鳏夫想了想,决定去偷一些猪奶回来。

老鳏夫知道城里有一个养猪场,那里有一些母猪和小猪。那是偷儿城仅有的富户,第一神偷的家。

说是第一神偷,不如说是第一猎户。张大胆从小就长得壮实,长大后更是异常魁梧,力气大的吓人。在偷儿城的偷儿眼中,张大胆从来不偷东西,算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反而凭借着力气,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猎到了不少猎物,甚至还圈养起来,做起了一本万利的生意。

刚开始,偷儿城的偷儿都在嘲笑张大胆。因为打猎要去很远的地方,偷儿城常年干旱周围并不适合动物生存,再加上张大胆只是力气大,并没有打猎的技巧,常常一两年都没有收获,好在张大胆的老子是个不错的偷儿,养家糊口没啥问题,张大胆也就有了另一个外号:啃大爹。

但功夫不负有苦心人,张大胆渐渐的掌握了打猎的技巧,常常能列到猎物,张家也成了偷儿城为数不多的,能经常吃到肉的一家,也成了偷儿经常光顾的一家。

偷张大胆,需有大胆。

很多偷儿去偷张大胆,结果东西没偷到,反被打伤,即便张大胆留情,但很多偷都被张大胆打废了,实在是张大胆力气太大了。

张大胆之所以被称为第一神偷,是因为面子,在偷儿城,第一猎人远远不及第一神偷的名气好,偷儿是高尚的职业,打猎是不务正业,就这样,张大胆成了第一神偷,有点莫名其妙,不过,这就是偷儿城。

老鳏夫也有犹豫,但他看着被自己捡回来的婴儿,他就没了犹豫:“要偷就偷张大胆,只有这样才有面子!”老鳏夫这样给自己打气。

雨一直下!

老鳏夫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地溜进了养猪场。或许是下雨的缘故,老鳏夫非常的顺利。他找到了一头正在哺乳的母猪,蹑手蹑脚地靠近,鞋也没有穿。趁着母猪侧躺看不见他的时候,偷偷的把一直正在吃奶的小猪抓到一边,尽管小猪有抵抗,却没啥用。老鳏夫用手捏住母猪的乳头,用一个烂罐子对准,一点一点的往下薅。

“母猪的手感真不错,啧啧啧......越薅越舒服!”老鳏夫贱贱地说着。

这个时候母猪察觉到了异常,有一点点疼,便想要翻一下身体,不让小猪们吃奶,这是母猪管用的伎俩。一翻身,就看到了老鳏夫,母猪的眼神一下就变得犀利起来,恢复了一些野猪的特性,尽管老鳏夫反应很快,还是被长长的獠牙蹭了一下,顿时血流如注。

伤口不大,血却一直往外涌!

眼看不能再继续下去,老鳏夫在母猪的怒吼声中离开了。

许是大雨的缘故,张家没有人听到母猪愤怒的叫声。

老鳏夫回到土窑洞,给婴儿喂了一些猪奶。婴儿喝了几口就不喝了,似乎不喜欢这种味道,还用小脚一直踢老鳏夫,非常的拒绝。

“小乖乖,一定要乖啊,喝完才能健健康康的长大,这可是我辛辛苦苦才弄到的,那头母猪可是一个狠角色呢!”

老鳏夫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伤口漏出。

结果婴儿一下就安静了下来,乖乖的喝着猪奶,这让老鳏夫非常的安慰,同时内心也非常的惊奇。

“这婴儿也太聪明了!”

就这样,老鳏夫每天都去偷一些猪奶给婴儿喝,每一次都是天要刚刚亮的时候才去,这个时间是人们睡得最熟的时候。

虽然有时候会遇到危险和困难,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身上也多了一些母猪造成的伤口,但都是小伤。

好在张大胆家不仅有母猪还有母羊,这样才能断断续续的喂养婴儿。

有一天,老鳏夫无意中听到张大胆叫最初的那只母猪嘟嘟,这样婴儿就有了自己的名字:嘟嘟!

瞎子走路——不分日夜!

嘟嘟渐渐长大了,成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眉清目秀。嘟嘟很聪明也很懂事,他知道自己是被老鳏夫捡来的,也知道老鳏夫是怎么养活他的。他很感激老鳏夫对他的恩情,也很尊敬,在内心,他把老鳏夫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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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母猪的手感真不错 越薅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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