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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3章

竞技场小白

第十三章竞技场小白

在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勒昂族”狼人武士保护下,商队头领却是名“刚鬣族”的野猪人,夏侯蝶衣并不感到奇怪,甚至所有人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对唐牧来说很离奇,仿佛来到山海经中的世界里。

毕竟一只肥头大耳的猪,带着一群呲牙咧嘴的狼走南闯北做生意,这件事本身就有些滑稽,而且这样的找死组合,沿途有很多。

夏侯蝶衣对此司空见惯,认为这很正常,但对来到瀛洲大陆一年的唐牧来说,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放在从前早已超越认知如镜花水月,但来到瀛洲大陆一年后,必须适应。

如果换个视角去解读狼武士护卫下的猪商队,可以将肥头大耳的猪老板想象成一个非常成功,就是有点胖的商人大老板。将呲牙咧嘴的狼武士,想象成孔武有力荷枪实弹的黑衣保镖。

黑衣保镖个个能打身手高强,随时可以将猪老板吞掉,但这样一来就有了污点,以后找工作很难,也没人敢雇佣。但跟着肥头大耳的猪老板混,一定有饭吃,而且不用经常换工作,五险一金交着,生活稳定,虽然职业高危,但有巨额保险金。

这样想来就有了合理性,有了合理性就不算什么找死组合,只是互相需求,一个提供服务,一个给予金钱,有需求就有了交易。

唐牧在思考二师兄和狼武士如何和谐相处时,所乘坐的马车已经进入哲兰部。野蛮人十分彪悍且好斗,遇事不决直接动手,而哲兰部的野蛮人却是一手握着马刀,一手握着算盘。

马刀还没生锈,但算盘用坏了不少,哲兰部野蛮人更善于经商做生意,因此一个个非常和蔼很客气,如驾车的牧民老汉。

到了目的地,夏侯蝶衣给老汉车钱,老汉挥手连连回绝,而且还很客气的说着:“算了算了,助人为乐而已,一路上有你俩陪着,老汉也不心慌,老汉倒是想天天有人陪着走完这一程。”

热情好客的牧民老汉又说:“搭个便车而已,不必客气,如果想吃东西想住店,可以去提供食宿的‘狼吞虎咽’酒馆,就说是阿古老汉介绍来的,打八折。”说完阿古老汉憨憨地笑着。

冲着免费的车钱,热情好客的阿古老汉,也要去狼吞虎咽酒馆捧捧场,估计这车香茅草就是送往狼吞虎咽酒馆的,阿古老汉临走前,还向二人特意指明前往酒馆的方向,生怕二人走错了。

热情好客兼顾生意,这就是最普通的哲兰部牧民,明知阿古老汉在揽客,但你心里很舒服,甚至想送钱给他,捧捧场也好。

站在哲兰部帐篷城内朝四面八方望去,由大小毡房组成的部落城除了帐篷就是围栏,高大围栏如高墙林立在道路两旁,合理规划出城镇道路来,并将哲兰部分为住宅区和商业区等。

哲兰部处于两国之间,周边还有数十个部落的交界地带,商路繁忙顺便带火了各种产业,也让哲兰部人赚得盆满钵满。

来到这里,让唐牧最感兴趣的,还是哲兰部小有名气的斗兽场,斗兽场内不止有猛兽表演,也有各个族群的奴隶武士同台竞技。

到了特定的节日里,竞技场更是承办着盛大隆重的活动,到时候,像斯巴达克斯一样的受过特殊训练的奴隶武士们,还会与猛兽相搏,以此助兴娱乐观众,而且斗兽场内也有奴隶战士出售,从品质到数量,不知比朔方城内的奴隶市场强多少倍。

来此之前,唐牧甚至想过打几场挑战赛赢点起步资金。因为打挑战赛赢一场就有钱拿,如果获得冠军,据懂行的人说,内外下注,能赢数千铜币,甚至上万。

哲兰斗兽场的外围由高数米的原木和场围构成,场围上的粗布是被染成白色的亚麻编织物,所以远远看去,如足球场大小的白色围场十分醒目,其规模甚至超过占地近千平米的“哲兰王”的王帐,是哲兰部最大的建筑物。

节日里,竞技场内时不时爆发出野兽的咆哮声,战车的轰隆声,激烈的喊杀声,以及观众们众口一词的惊叹声!而今天不年不节的,竞技场内有些安静,像是没什么活动,而唐牧也不是来看热闹的,只是带夏侯蝶衣随便转转,顺便看看有没有奴隶战士出售,考察下市场环境,价格咨询,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大型活动到了重大的节日才会有,到时候,野蛮人各个部落的贵族,会带着部落勇士前来比赛,也欢迎各族武士前来挑战同台竞技。平时,斗兽场内的竞技比赛更像是娱乐活动,一般不接受外来者的挑战。

走进围场沿着一路向上的楼梯,来到三四米高由巨松搭起的看台上,看台下的环形场地便是斗兽场,场地内沙土中有些地方的沙粒仿佛锈迹斑驳,看得出曾无数次被热血浇灌,血液凝固而乌黑,血与沙融为一体,似乎每一粒沙都铭记着一条鲜活的生命。

“今天没赛事,请改日再来。”一名高大健壮的蛮族武士挡住去路,蛮族武士见一男一女进来后东张西望的,再看二人的穿着打扮像是南蛮子,也知这些人是来看热闹的。这样的见多了,几乎每天都有几个冒冒失失不看日子,只想看热闹的人闯进来。

“看着面生,外地来的?”蛮族武士说着瀛洲大陆上的通用语,相当于普通话。

“看看就走。”唐牧微笑着回答,而蛮族武士也懒得搭理他,随口一句“请便”还算客气。

真不巧,出门没看黄历,本打算带夏侯蝶衣开开眼见识见识,此时只好对夏侯蝶衣耸耸肩表示遗憾,两人手拉手围着圆形看台转了一圈后,原路返回。

午时早过了,不如去狼吞虎咽酒馆吃点东西,喝一杯野蛮人的“兽血酒”,兽血酒其实就是葡萄酒,野蛮人当初一看颜色血红还以为是血,于是兽血酒的名字就流传开了。

这时,斗兽场内一群孔武有力的蛮族武士出现,在看台下的场地中,蛮族武士们一个个说着蛮语,也曾带领过归化蛮族战士的唐牧能听懂,听他们仿佛在说:“看到没,找到没,这里没有,那里没有”,蛮族武士们一个个东瞅瞅西望望,而且翻箱倒柜的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咦!这是什么?”毛茸茸一团雪白钻到裙子下面,仿佛来此寻找庇护,让夏侯蝶衣发出很小声的疑问,唐牧虽然听到,但却被远处一个肥头大耳膀大腰圆的野猪人吸引,野猪人穿着华丽的牧民袍,戴着高顶帽像个管事,这不就是刚才带着一队狼武士,提前入城的商队猪头领吗?

只见猪头领颐指气使对蛮族武士们说:“找不到就算了,一条狗而已”。然后叽里呱啦一阵手舞足蹈后,后面说什么,因为隔得远唐牧也没听清,回头一看夏侯蝶衣却不见了。

抬头看着楼梯口,只见夏侯蝶衣正顺着楼梯下楼去,这夏侯蝶衣不知什么时候松开手先走了,于是唐牧追随着夏侯蝶衣的脚步,二人一前一后渐渐走出斗兽场。

穿着鹿皮软靴蓝色长纱裙的夏侯蝶衣踩着小碎步却走得很快,时不时回头看看后面,夏侯蝶衣小心翼翼地走姿让唐牧觉得好奇,问道:“走那么快干什么?”

夏侯蝶衣回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衣袖,唐牧侧目一瞧,只见夏侯蝶衣所穿的蓝色纱裙,这宽大衣袖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袖子内鼓鼓囊囊的而且在动,像是里面有一只小动物。

联想到刚才斗兽场内蛮族武士们在寻找什么东西,而猪头领走过来说一条狗而已,唐牧也明白这东西在夏侯蝶衣身上,但没想到是条能藏在袖中的小狗,是袖珍狗吗?于是二人快步离开斗兽场,来到场外僻静处这才停下。

“捡到宝了神神秘秘的?”唐牧压低嗓门问着,而夏侯蝶衣一撩长发左右看了看,确定左右无人后,从袖筒里摸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白狗来,举在手中。唐牧一看还真是只袖珍狗,比夏侯蝶衣的手掌也大不了多少。

只见这只小狗毛色雪白,如倒三角排列的眼睛鼻子却是黑色的,鼻头油亮,眼睛乌黑灵动,仿佛长着黑眼圈的小白狗,倒像是画了个烟熏妆的丑角,看上去很滑稽而且自带喜感。

“我去!”唐牧低声叹息,估计开局一条狗的妄念,会被夏侯蝶衣就此促成。于是抓住小白狗毛绒绒的前爪试探下,想看看神兵录会是什么反应,结果大失所望,因为神兵录丁点反应都没有仿佛掉线了。

唐牧摸着下巴思考着,哲兰部斗兽场内,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条只能当宠物养的袖珍狗,唐牧觉得斗兽场应该养些凶神恶煞般的比特犬,鬼獒,斗兽场养些大型猛兽才配得上斗兽场这个名称,养这种袖珍犬,难道是送人,还是拿来卖给小朋友?

而刚才在斗兽场内,听那帮人谈话中,似乎那个戴着高顶帽的猪头领,也没将这只袖珍狗放在心上,因为猪头领说“不过是一条狗而已不要找了”,可见这只小狗并没那么金贵,既然人家不在乎而夏侯蝶衣喜欢,唐牧让她留着,但要尽快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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