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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好久不见啊

玎州,盘蛇郡,秦淮城。

此城风光天下皆闻,其盛名几乎不在国都天启城之下。

城中有楼,名黄鹤楼,乃王朝第一雄楼;城中有河,名秦淮河,乃淮南第一名河;城中有庙,名夫子庙,乃中土第一文庙。

时值初冬时节,昼短而夜长,魏颉正是充分考虑到这点,趁着夜幕尚未完全低垂,骑乘胯-下大白,与少女许灵霜一同策马入城。

一入名城秦淮,二人直奔城中那座与飞仙楼、洛神楼齐名,并称为中原三大雄楼的“天下江山第一楼”——黄鹤楼。

此楼坐落于蛇山之巅,濒临楚江,高五层,攒簇尖顶,顶部覆盖有金黄琉璃瓦片,层层飞檐翘角,四望如一。

檐下四面悬挂匾额,南面悬有“书圣”王殊同所题之“楚天极目”四字方正金匾,并有一对楷书楹联,写曰:“对江楼阁参天立,全楚山河缩地来。”

从纵向看,整座高楼形如巨型黄鹤,展翅欲飞,其构造雄浑豪气,却又不失巧妙精致,极富变化的韵味与美感。

各楼层皆有宽阔舒明的回廊和屋舍,屋内布置清雅美观,墙上挂有大量古今文人墨客的诗词字画。

登临楼顶,魏、许二人并肩而立。

夕阳斜照楚江,万里锦绣山河尽收眼底,风光瑰丽至极,无愧于“天下绝景”四字评誉。

“哎,大胆哥,那是什么呀?”

许灵霜眼活心细,冷不丁发现了西首墙壁上面被人雕刻出来的一个异样图案。

二人走近上去,瞧见那墙上所刻的图案乃是一朵浮雕状莲花,花瓣、花蒂、根、茎、叶等等无一不备,模样甚是精美秀气。

正当他们觉着新奇有趣之际,一个醇厚有磁性的男人嗓音,从身后传了过来:“此乃当年骑鹤仙人之手笔也。”

扭头看去,只见那人身穿一袭深蓝色的儒衣,体格消瘦弱气,头发扎束得一丝不乱,容貌堂堂正正,年纪不大,约莫在三十一二岁的样子。

儒气男子身后跟了两个差不多十岁左右的儒童,两个瘦小孩童的手里,都捧着一个沉甸甸的酒坛子。

那个一看就极度弱不禁风的儒士,缓步走入楼顶的那间观景大屋内。

他先是提起袖子,擦拭掉额头上面,因体虚而渗出的汗水,随后抬头正视魏、许二人,微笑道:“十年前,曾有一位以黄鹤为坐骑的白袍仙人来到过此处,本欲借着酒劲,即兴赋上几首诗词以抒胸中豪情。怎料诗词尚未出口,便似被人当头浇下了一泼冷水,只因他瞧见了‘人间诗圣’谢心然挥墨写就的那首千古名诗《黄鹤楼》,当骑鹤仙人读罢那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后,仰天长叹一声,拔出腰间佩剑,在西首墙壁上面雕刻了一朵莲花的图案,并留下一句无奈气话‘眼前有景道不得,心然题诗在上头’,最后晃了几下脑袋,又骑乘着那只黄鹤飞天而去了。”

魏颉听了这一番详细又独到的讲解,心中暗揣:“骑乘黄鹤,身着白袍的佩剑仙人……若是此言属实,料来便是那位天上的剑道仙人李太清了,哎呀,想不到堂堂李大剑仙竟还有这般无可奈何的际遇啊!”

年轻人开口询问:“不知前辈是从何处得知的此事?”

蓝衣儒士脚步悠然,走至魏颉旁边,双手负在身后,望着被夕阳映照得水光潋滟的无边楚江,“我有个朋友,是南陵郡的一位落魄读书人,名叫荀怀,那日他正好就坐在这黄鹤楼最高处饮酒遣怀,得以有幸结识那位题诗不得的骑鹤仙人。”

魏颉点了点头,“嗯,原来如此。”

那瘦弱儒士转而朝站在自己身边的青衫剑客,行了个儒家正规的揖礼,“在下孟钰,字颖川,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魏颉同样弯腰拱手揖拜,恭敬还礼道:“晚辈魏大胆,字正气。”

说不上何种原因,魏颉第一眼便对眼前这名文质彬彬的儒士颇有好感,虽然仍用了“魏大胆”这个江湖化名,但出于礼貌和敬意,还是亲口报上了自己的字讳。

怎料孟钰听后眉头立时一挑,连忙问道:“阁下可是那位濠州落剑城搁剑塔的守将?”

魏颉心里“咯噔”一下,飞快向旁边的许灵霜瞥了一眼,略显尴尬的应道:“啊,是啊,想不到前辈还听说过我。”

孟钰连连摆手,“我也比你大不了几岁,何谈‘前辈’二字?喊我颖川便是。”

读书人顿了顿,解释道:“两年前,我还在朝廷里做吏部尚书的时候,便听说那位狼煞大将军魏魁的独子魏……正气被安排去当了落剑城搁剑塔的守将,唉,当时我就想,所谓‘割鸡用牛刀’,莫过于此了罢!”

魏颉见其并未戳穿自己的虚假化名,心下大感欣慰,抱拳礼敬道:“颖川兄实在谬赞,哪里用得着那么高抬晚辈?”

“并非谬赞,实是吾心中之真实感想。”

孟颖川大声笑道,“神将后代,少年英杰,今日相见,名不虚传呐!”

即使魏颉脸皮向来不薄,却也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笑道:“颖川兄你未免太会夸人了些。”

蓝衣儒士孟钰“哈哈”一笑,伸手指了指那两个捧着大酒坛的小儒童,提议道:“阁下可愿与我同饮一杯?”

魏颉满腹酒虫,一贯馋饮得很,一听此话,当即大力拍击胸脯,“愿之极矣!”

青衫、蓝衣,这对岁数相差十年的男子,于黄鹤楼楼顶的栏杆处举坛对饮。

魏颉双手捧着酒坛,仰头喝了一口,只觉酒水入口醇厚,入喉柔顺,入腹温和,滋味着实不赖,不自禁“咂咂”两声,饮酒资历不浅的年轻人笑问道:“这坛子里的,可是黄酒?”

“不错,正是黄酒,阁下真是品酒的行家!”

孟钰点头笑道,“如今天寒了,就该喝些黄酒暖暖身子。”

魏颉又抿了一口温醇浓厚的坛中黄酒,“哎,颖川兄,莫要再称呼我什么‘阁下’了,怪见外的,直接喊我……‘魏老弟’便是。”

孟钰孟颖川爽朗一笑,将酒坛提了过去,大声道:“来,魏老弟,老哥敬你!”

碰坛,豪饮。

“魏老弟啊,你可知这黄酒与那儒家思想的内涵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二人喝了半天,孟颖川忽然开口道。

青衫剑客好奇的发问:“怎么说?”

蓝衣儒士那张清瘦的脸有些微红,他摇头晃脑道:“黄酒生性温和,风格则偏向古朴厚重;而儒家自古传承人间真善美、忠孝德,两者底蕴相通。儒家讲究中庸六合之道,大力宣扬仁、义、礼、智、信等人伦基本道德;而黄酒集甜、酸、苦、辛、鲜、涩六味于一体,正符合‘中庸调和’的儒家思想。”

魏颉点了两下脑袋,应声道:“原来还有这种说头啊,长知识了。”

孟颖川抬头“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黄酒,脸变得愈发红了,望向那条横亘在远处的涛涛楚江,怔怔出神,再无任何言语。

心思细腻的魏颉,觉察出了蓝衣儒士的异样,试探性的问道:“颖川兄,可是有心事?”

孟钰轻轻“嗯”了一声,低下了头,沉着嗓子道:“剑乃兵戈之物,落剑,即须求和停战、割地退兵……魏老弟,此种说法,荒谬吗?”

魏颉身为曾经的濠州落剑城搁剑塔的一员“守将”,理所当然对此等说辞典故无比熟悉。

两年前,无上剑仙李太清的佩剑“青莲”被其师弟杜擘失手打落人间,刚好就掉在了濠州名地建阳城中,大禹王朝的年轻皇帝嬴勾,听信奸相祁密的谗言,先是将建阳古城改名为了“落剑城”,后又以“顺应天神旨意”为借口,主动罢战讨和,与北方天烛国签订极其不平等的条约文书,割让了包括碎肉、止息、广陵在内的六座边关雄城,令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沦为异国番邦之人的奴隶。

“自然是荒谬绝伦!”

魏颉咬牙切齿道,“小皇帝固然昏庸无能,但此事件背后真正可恨的家伙,却是那个‘天下第一狗贼’祁密,若非是那厮用妖言妖语蛊惑了当朝天子,那等匪夷所思的可笑说法焉能成立?”

“是啊,若非有那祁密当权,天子何至于签下那般丧权辱国的割地文书?!”

孟钰情绪跟着激动起来,“两年前,得知六座城池被白白割让给天烛国后,我独斟独饮了一夜,酒醉后胡乱说了一句‘宰相肥而天下瘦’,那句话多半是被天启城中祁密的眼线听去了,从那之后,我在朝中处处受到针对和排挤,官职也是一跌再跌。直到半年前,皇帝为了接迎静净寺前任方丈甘霖禅师的尸骨入宫,大肆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我一纸上书加以谏阻,却因此被祁密抓住了把柄。最终我虽勉强苟全性命,却也被贬官至此,做了这秦淮城里的一个小小七品知县。”

说罢,狠狠往嘴巴里灌了一口酒。

魏颉义愤填膺,猛地捶了一下栏杆,瞪眼怒骂道:“祁密那个猪狗不如的畜-牲,当真伤天害理到了极点!”

孟颖川低头默然良久,蓦地抬起脑袋,咧嘴笑道:“古今多少能人异士尚且都怀才不遇,有几个运气不好的,甚至连身家性命都丢了,我孟钰不过是遭了贬谪而已,又有什么干系?与其待在天启城里处处受人掣肘,还不如官小来得快活自在。君子固穷,当安之,乐之,去之,无怨无悔也!”

说着便高举黄酒酒坛,“来,魏老弟,且饮!”

“好,咱们喝个痛快!”

同样怀才不遇的魏颉,亦举坛高声叫道。

过不多时,两大坛醇浓厚重的美酒就都已见了底。

魏颉今番兴致着实不浅,故意不用体内的本命真气震散酒意,就让自己保持着一个“醺醺然”的微妙状态。

那个儒士孟颖川却是醉得厉害,满脸通红,大口喘着粗气。

也不知怎的,那名瘦弱书生忽然间挺胸昂首,抡起一条纤细恰如筷子的胳膊,“嘭”的一声,一拳大力捶打在了结实的墙壁之上。

魏颉微微讶异,忙问道:“颖川兄,何故如此?”

“魏老弟,莫要管我……今日我要捶碎这座黄鹤楼!”

孟钰显然已是酩酊大醉,毫不吝惜自身力气,一拳接一拳猛砸着墙面,他一介文弱读书人,贯来便是手不能挑,肩不能扛的,未有半分修为在身,纵然打得再费劲,也不过是徒劳无功的捶下些许墙皮墙灰罢了。

那两个跟随孟钰一起登楼的年幼儒童,看着主子酒后握拳擂墙,那半分不像个读书人的疯狂行径后,无不摇头叹气,更有一名小童摆了张难看臭脸,低声念叨一句:“这家伙又醉得不轻……”

儒士孟颖川胡乱捶打了半天墙壁,拳峰破损肿胀,气喘吁吁,如老牛耕地,稍微缓了一缓,胸口意气涌上心头,忍不住即兴吟诵起一首临时创出的诗句:“百尺高楼已捶碎,黄鹤仙人无所依。”

他转头看了眼自己带上来的那两名脸色奇差的侍童,舒朗一笑,接着大声言道:“一州笑我为狂客,稚童往往来相讥。”

魏颉知其醉酒吟诗难能可贵,有意将此诗句留存于世,便御出了袖中的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飞剑,小剑挟风舞动,在西面墙壁那朵巨大莲花旁,将孟钰的诗,一个字一个字的工整纂刻了上去。

醉眼惺忪的蓝衣儒士孟颖川,瞧到魏颉御剑在墙上刻字的那一幕,略微吃了一惊,脚下终于支撑不住,软塌塌的瘫倒在地上,四仰八叉,整个身子摆成了一个“大”字。

面红耳赤,醉意极盛的他,目光浑浊地望着黄鹤楼最高层那处天花板,缓缓补齐了余下的两句:“作诗调我惊逸才,飞剑弄舞莲花旋。待取明朝酒醒罢,与君烂漫报春啼。”

作完这一首七言律诗,酒后大醉的孟钰再没了任何言语动静,就那样在地板上沉沉昏睡过去。

两名“遇人不淑”的小儒童皆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了半天,最后二人合力,心不甘情不愿,将烂泥一摊似的自家主子从楼上驮了下去。

待孟颖川被两个侍童背负着从楼顶带走后,魏颉和许灵霜又在原地逗留了一会儿,趁天色尚未完全昏暗,也都离开了著名的黄鹤高楼。

夜幕降临,凉意骤增,气温大幅下降,魏、许二人在城中的闹市里寻了一家客栈,跟老板要了两间上等客房,歇脚住下了。

魏颉固然有酒意,头脑却还比较清醒,心中不断回忆着那位落魄儒士孟钰,遭遇祁密打压贬谪的悲惨经历,以及自己昔日负责镇守濠州搁剑塔时的那段憋屈岁月,脑海思绪万千,心潮跌宕起伏,在枕塌之上翻来覆去,横竖就是睡不着。

既然难以入眠,那索性就不眠了罢!

重新披戴好种种衣物,腰间悬着那柄血灵剑朝天阙,三更半夜,青衫客缓缓推开房门,打算趁着少女许灵霜在隔壁屋子熟睡,独自一人,骑白马于城中散心,排遣一下胸口的烦闷之意,熬过这个决计无法入睡的漫漫长夜。

刚来到后院的马厩,腰间悬剑的魏颉顿时吃了一惊。

只因在那月色朦胧里,他赫然看见了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蒙脸汉子,正在用锋利小刀,一下下切割着拴住白马大白的缰绳!

魏颉心下大怒,瞪圆眼睛,冲着那袭黑影猛地大喝一声:“呔!小贼,敢来盗你祖宗的马!”

那黑衣盗马贼悚然一惊,忙不迭地停止手里刀割缰绳的活计,施展起不甚熟捻的轻身跳纵功夫,妄想跃墙而出。

魏颉又非什么打不还手的老好人,断然不会给那家伙逃走的机会,身形轻微一纵,脚步瞬移,眨眼便来到了那盗马汉子的后头。

伸指一戳,瞬时即点中黑衣小贼背心处的要穴。

“大侠……饶,饶命啊!”

盗马汉子窍穴被封而无法动弹,像条死狗似的重重摔在了地上,当场跌了个七荤八素,深知此番真正大祸临头,如丧考批一般,用颇为尖细的嗓子哀声求饶道:“我家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八岁小儿,实在是过活不成了啊,才斗胆出来干这短命勾当的,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这一次吧,从今往后再也不敢了!”

魏颉一听到此人的声音,只觉相当熟悉,浑身不由得颤抖一下,紧锁着眉头,弯腰俯低下去,揭去了那个汉子的深黑色面纱。

月色清淡,马棚之下。

此时此刻,那名倒霉的盗马贼将青衫剑客的脸看了个一清二楚,登时目瞪口呆,从嘴巴里慢慢挤出了两个早已念惯了的字:“头儿!”

魏颉的神情则十分严肃,他居高临下俯视着那个倒在地上的“老朋友”。

半晌,年轻人也缓缓吐出了一句:“杨-得志,好久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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