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风起云涌

廷尉,九卿之一,主管刑法狱讼,修订律法,汇总全国断狱数,负责诏狱;若大臣犯罪,由其直接审理、收狱。

魏晋沿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1)。廷尉府设在皇城的西南角,入西华门左转。

廷尉府廷尉荀实,有属官四人:廷尉正,主决疑狱;廷尉监,管逮捕;廷尉平,掌平诏狱;律博士,教授律条。掾官有廷尉史、奏谳(审判案件)掾、奏曹掾等。

廷尉府很清闲,要审理的案件不多,最近的案子是去年六月王廞反叛案,虞啸父以疾赎为庶人......

PS: 注(1):查阅了一些文献,但对魏晋时的司法制度仍不是很了解,文中所述有些是胡乱猜测。    (2):《晋书·武帝纪》有“伐登闻鼓”的记载,魏晋以后历朝都设有登闻鼓。《晋书·卫瓘传》载:“于是繇等执黄幡,挝登闻鼓。” 西晋时,民众有冤,可以通过挝登闻鼓直诉,史载:“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幔三张,合布三十匹,有司正刑弃市。广二子,宗年十三,云年十一,黄幡挝登闻鼓乞恩,辞求自没为奚官奴,以赎父命。”登闻鼓就是在皇宫大门附近悬挂一个大鼓,有冤屈的人就可以去皇宫旁边敲鼓,直接向朝廷表达他们的冤屈,此书假定设在廷尉府门前。   (3)晋朝规定,“鞫狱须则家人下辞”,即若父母犯罪,子女是知情人,则必须到官府作证,否则便是违法;若子女犯罪,父母是知情人,则父母同样必须到官府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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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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