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沈蓝将他的功法仔细看了几遍,大致捋清楚了这个功法的作用。
沈蓝在经历非人折磨后,向星星许愿才得来的功法,尽管自己的“作”的原因才受的苦,但终究是来之不易,没想到竟然是一本防御功法。
沈蓝神情极其不愉快,仿佛吃了什么污秽之物一样难受。
他用手在胸口顺着拂了几遍,才略略平复心中的郁闷、难受和愤怒。
转念一想,起码他有功法了不是。
朝着这个方向去想,沈蓝的心态也摆正了,甚至挺乐呵的,笑着从茶几上拿起手机,轻摁一下右侧凸起的电源键。
锁屏时间:07:13
沈蓝瞄了一眼,对时间心里大概有点分寸,关屏,再将手机塞进衣服的内置口袋里,贴在离左胸口下侧有一点点距离的地方。这样做的话,好处是有人打电话或是发消息,他都能够感觉得到。
接着将外套的拉链提到胸口,沈蓝从果盘里拿起一颗苹果,抓在掌心里,往厨房走去。
厨房的内设相当简单,一目了然的厨具,一目了然的橱柜和一目了然的调料,筷子则只有一双。
来到洗菜池边,仔仔细细地揉洗这颗红苹果后,沈蓝甩了甩水,特意将手臂伸远了,避免水滴溅到自己的身上。
保鲜膜就摆在洗菜池上边的窗沿上,沈蓝卷出一截,将刚洗好的苹果包住,用刀划拉分开,不用的保鲜膜放回原处。
去卧室背上自己的黑色双肩包,包裹着保鲜膜的苹果放在水杯袋里。
从玄关处拿上钥匙,放进口袋最深处,推开深蓝色的防盗门,他便出门了。
沈蓝在小区门口左看右看,略有失望,只得悻悻地向左走两百米,在地铁站的停车场扫码一辆小黄车。
他家里学校并不算远,骑车只需要十分钟左右,正常速度骑就行,倒是挺悠哉的。
——
朝阳缓缓升起,温暖和煦的阳光不要钱似的洒在学生们青涩的脸上。
初冬时节能沐浴在阳光中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等再过段时间,到了严寒的隆冬,那就只能面对疾风了。
学生们在冬日里脸上却洋溢着如沐春风般的笑靥,三五成群,有说有笑,校园里和校园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沈蓝骑着小黄车冲破阳光,出现在地平线上,越来越近。他将小黄车停在精勤西路的右侧人行道上,这里离校门口有些距离,不至于给学生们和学生家长们造成什么出行困扰。
沈蓝进了校园,便混迹在学生涌流中走着,人头攒动,一路上还有好几个学生给他让道了。
甚至有几个不认识他的小女生拉着同伴逃了。
不得不说,现在他这个造型着实有一点点社会。
他觉得自己现在可能需要一个发套戴一下,毕竟为人师表嘛。
老这么光着也不是个事儿。
忽然,一个高挑的少女吸引了沈蓝的注意力,沈蓝将目光投过去。
第一反应,背影杀手。
连校服都掩盖不了这个女孩的背影之美丽。
沈蓝瞬间认出了这个少女,这就是倪巧,他们班的班长。
看到倪巧,沈蓝就联想到了乐伟。
倪巧好看归好看,但沈蓝没啥兴趣,相比之下,他对乐伟的兴趣更加多一些。
话说乐伟脱困了没有?
内心这么一自问,他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自己给勾起来了,他已经迫不及待了,立马开启“读心”,结果却让人略略失望。他并没有从倪巧的心思里读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倒是读出了一些其他奇奇怪怪的信息。
沈蓝晃了晃脑袋,思考着今晚要不要再欣赏半个小时百妪图,写一篇两百字的感言。
正制定着今晚的活动规划,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办公室。
进了这间不大的办公室,瞅着自己的位置,沈蓝一屁股坐在自己的教师座椅上。
舒服!
尽管这椅子只是普普通通的转椅,无法支撑他转移竞速赛的梦想,尽管他已经坐了几年了,部分零件锈迹初显,但是每天早晨过来坐下的那一刻的感觉是无法言语的。
初中时代,偶尔一次英语听写没及格,被那个凶巴巴的却很好看的英语老师“拎着耳朵”拉倒办公室来重默,就能够坐上教师的软垫。
学生的座椅就很硬,哪能跟软垫比。
但那时候大多犯了错,周围也都是老师,紧张兮兮、畏畏缩缩、颤颤巍巍的,简而言之就是慌得一批,根本无法体会到坐在软上垫的美妙。
现在沈蓝就在用心体会这种美妙的感觉。
他眼睛微微闭上,倚在靠背上,心中不禁感叹道:人生当如是啊!
这时,见沈蓝已经来了,郑一提着蟹黄汤包的木盒就凑了过来:“哥,吃早……额……您这……发型是……”
沈蓝睁开双眸,斜眼一瞥,平平淡淡地说道:“我变强了。”
郑一点了点头,他很轻易地就接受了这一切。
其实在沈蓝的耳濡目染之下,郑一的思维已经不是本地人能够想象得到的了。
接着沈蓝便坐直了身子,打开木盒,抽出筷子,便准备开始享用这顿奢侈的早餐。
樱朴高级中学是一家私立高中,就其高昂的学费、齐套的教学实施、舒适的学习环境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而言,樱朴高级中学算是一所贵族学校。
郑一便是校董之一,虽然他不是老师,但也给自己整了间办公室。
这间办公室面积、容积都不大,是三个老师呆的大小,约占其他办公室的四分之一,整间办公室里常呆也只有郑一和沈蓝两个人而已。
至于空出的那一点点空间则是因为会有学生过来问问题啥的,多来几个就显得拥挤了,所以多点空间也宽敞些。
平常沈蓝去上课了,郑一就在办公室点个陪玩打打游戏啥的,悠闲自得。
原本郑一也想当老师的,但当时沈蓝一听到这个想法的时候,立刻就惊了:这不是误人子弟吗?!
于是,郑一就采取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送完早饭,郑一把自己的座椅从一旁拖了过来,两腿一弓,坐下说道:“哥,本来上周就该跟你说的,但给我忘了。这不是今早又提醒了一次么,这周日有个同学聚会,你去吗?”
沈蓝有点诧异,咬了一口的汤包也不继续吸了。
早不聚会,晚不聚会,这个时候搞个聚会,怕不是有人发际了。
沈蓝想了想,询问道:“这事谁提的?”
“杜和硕,前两周在班群里说的,你上次闲吵,给群屏蔽了,所以不知道。听其他同学说他前两年当上了经理,生活富裕了起来,所以就想攒个局,好让大家聚聚。”郑一回答道。
沈蓝顿了一下,去不去还是得尊重一下郑一的意见,问道:“你的意思呢,你想去吗?”
郑一干脆地说道:“哥,你说去就去,不去就不去。”
毫不夸张地说,在郑一眼里,简直将沈蓝奉若神明。
高二那会,沈蓝随嘴提点了他两句,他回家无意间跟把爸一提。
这才有了他今日的校董身份。
提起沈蓝,就让郑一想起了他爸的偶像,历史上最著名的操盘手。
当初那位不曾留下姓名的操盘手先是大肆买进绿色的,再请股神吃饭。
这种神乎其技的操作让他爸十分敬佩、崇拜,甚至想效仿,但几次犹豫,最终没那个勇气,可惜了。
郑一估计沈蓝就是那种不在乎财富名利的高洁之人,在母校任职,教导祖国的花朵。
沈蓝看着郑一信任的眼神,一时语塞。
高二那会,他真没想到一些商业经验竟然让郑一他爹发家了。蓝星该有的都有了,但真没想到九年前商业套路还没有普遍发展起来。
其实就算他知道了也没有,他也没有资本。
现在也不错,起码每天早餐和中餐都不用自掏腰包,也不用过那种朴实无华且枯燥的生活。
沈蓝又吃了一个汤包,说道:“那就去吧,具体什么时间地点呢。”
“上午十一点半,在樱花阁。”
“那聚餐的花费怎么算的,AA制还是……杜和硕请客?”沈蓝的声音拖得很长。
郑一回答道:“杜和硕说他请客,有个同学提议每个人给杜和硕200块,让他止止损。”
忽然想到了什么,郑一掏出手机,嘴里念念有词:“你不提醒我话,我都给忘了,还有交钱这事儿……嗯,400块,连你那份一起交了。”
沈蓝若有所思的托着腮,没记错的话,当初他们班好像一共有42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