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之初,应计后果!这句话是捕神的人生格言。
这些天来,他唯一冲动而不计后果的行动在昨天刚刚遭遇了挫败,这使他警醒了过来。
他在力量的的驱使下迷失了,那种超然强大,无可匹敌的力量,让他沉迷在其中,忘却了这种力量的负面作用。
他如今已经大概明白过来,所谓狐妖之力,是一种凝聚心灵的力量。
那种力量会随着他的心念强弱而变化,所以强者恒强,就是这个道理。
但同样的,拥有强大的信念,很容易走入狂妄的迷途。
你既要相信自己无所不能,又要谨小慎微,把握细节。
拥有这种力量,每时每刻都是对人心灵的拷问。
李洪义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但是他不至于狂妄到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所以没摸清楚情况,就躲了起来,想要寻找机会一击必杀,却又下意识地不专注于狩猎,反而乱七八糟将自己弄晕。
这种拥有着巨大的自信,却谨慎怯懦的行为,本就自相矛盾。
而两者之间强烈的反差,一开始他并没有意识到有问题。
直至昏迷后醒来,一身的伤痕加上力量耗尽的疲累,让他失去了狂妄之心。
在身体虚弱到了一定程度,感受到人算不如天算的刹那,他从那种迷失中走了出来。
所以他一路上很谨慎的审查着跟踪者的信息,从路径的选择和动手地点的选定,他都经过了一番考量。
他刻意计算了院落的大小,走了两个弯道,选择停在外院往里,内院还不到的墙角位置。
动手前,还在树荫下仔细地倾听,确认了这个位置高墙里面暂时无人。
原本,他是担心隔墙有耳,在他刑讯逼问跟踪者时,会有人来搅局。
但是当杀心一起,这一点谨慎带来的好处便显现出来。
一旦动手,就专注于眼前,雷厉风行的捕神瞬间回归。
他果断地地杀人灭口,顺势将人扔入墙内,外边却不留一点痕迹。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个是即使内部有人,见死人被抛了进来,那人从内院追到外院门口,耗时不小。
等他追出来,以李洪义的身手,早已去得远了。
其二,墙外毫无血迹遗留,按照捕神多年办案经验,最先被怀疑的往往是墙内之人,因为没有人证物证证明这个人是被扔进来的。
而只要墙内的人够聪明的话,就会选择不要惹祸上身,因此运道好的话,这桩事情连同这具尸体,都会这样默默无闻的消失掉。
想好了这些,他迅速展开身法,风驰电掣冲到了巷口,然后便变作一个普通的路人,遮着头面继续往东城而去。
果然,他一路风尘仆仆,间或回头瞟一眼,发现那间院子里并没有冲出人来。
可见里面之人,要么还没有被发现,要么就是打算毁尸灭迹了。
“人啊~这就是人啊!”李洪义心里嗤笑,神情冷漠。
“人啊,都是这样,行为规律和因果顺序,很容易就能摸清,只要稍加利用,就是天高海阔,任我采撷。”
慢慢的东城在望,青石路到了尽头,他渐渐意态从容,从紧张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危机解除,再也没有后顾之忧,捕神心里一片轻松,连脸上的包块似乎都疼得不是那么严重了。
他左右看了看,一切都是熟门熟路,前面再往东北方向走一会儿,就是府衙正门。
这条路,他已经走了小半辈子。
尤记得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年轻,刚刚搬进了城南老宅,然后每每天刚蒙蒙亮,他就起床练功。
那时候老仆义叔还在,总是早早备好了吃食,拿了块汗巾,守在一边的廊柱下,笑眯眯看着小少爷挥汗如雨。
待到他收功,就一边给他擦汗,一边招呼着吃饭,看他吃得多,就会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吃过早点,就是出门,前去衙门点卯。
一路上不变的风景,来来去去的人群,相似的道路,相似的衙门。
他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思念。
逝去的义叔,那些以前的伙计,府衙老爷,甚至于衙门前面那棵树,都在他的记忆深处被一点点翻了出来。
那都是他青春的印记,记录了他从青春懵懂,血气方刚,一路奔波跋涉而来的人生。
“可是我不能去!”李洪义叹了口气。
他已经是禁事局的官员,在太子案后续调查没出结果之前,他要尽量将自己从这些事物里面摘除出来。
这样他才可以做一个经验老道的猎人,在幕后掌控全局,又不至于行差踏错。
想到这里,他往衙门东边行去。
那里是他以前定下的暗房,一旦有什么案子需要隐秘行动的时候,那里就是秘密集结和汇集线索资料的地方。
前面他让黄尚文那些人收集十七个死人的人员关系,这些天过去,不知道进展如何。
既然正好走到这里,不妨便去看看。
又是熟悉的道路,熟悉的房舍。
旁边碰到好几个看着面熟却叫不出名姓的,凑在一起下棋。
占了上风的捻须而笑,棋差一招的就咬牙切齿,将棋子掂在手里游移不定。
旁边还有看热闹的,撺掇着指指点点。
又有一些熟面孔,成天的喝五吆六,还在猜拳。
远远的有那个陈家铺子的伙计在敞开的大院子里晾晒些药材,拿着大耙子来来去去地刷,每日都是这般。
忽然听到一声欢呼。
原来是那棵大石榴树上爬了个孩子,摘了个皮色青黄的石榴,扔了下来。
下面几个孩子眼巴巴看着,然后闹哄哄地争抢。
有一个抢到了,另外一个摔了一跤,趴在地上低低地哭。
李洪义满心的感慨,却不知道这样的心情从何而来?
仿佛有一种莫名而珍贵的东西,正从他的身体里,被一点点地抽离出去。
他绕过那棵石榴树,走入一个小巷子。
巷子很深,一条接着一条,一路无声,直到一扇矮小的门户前。
曲起中指,按照一定的节奏,笃笃笃,笃笃,笃笃笃。连续敲了三次。
里面有人开了门,李洪义左右稍稍打量,闪身进去,里面那人赶紧又关上了门户。
这人身量不高,一身的庄稼汉子打扮,左手齐肩而断,腿脚似乎也有些毛病,一瘸一拐。
一张老实巴交的脸,满嘴的酒气。
“老冯?怎么是你在这儿的?原来小马呢?”
李洪义惊讶万分,这事儿李正气没说。
老冯便是原来的府衙班头,原先李洪义麾下三大班头之一。
一个李正气不用多说,已然是新任捕头大人,另一个老朱,现在依然是班头身份。
剩下一个老冯,现在黄尚文顶了那个位置拉了三个小弟正是青春得意的时候。
而老冯本人,在狐妖案里被殃及池鱼,身体残缺不说,也丢了一腔的胆气和热血。
他离开了府衙,没想到被李正气安排到这儿来了。
“老大啊~你来啦!你来了呀!”
老冯先是很激动,拉着捕神的手紧紧不放,见他问起,又笑了笑,笑得有些心酸。
“老大啊,自从你走后,几个老兄弟,告老的告老,称病的称病,都没了心气儿,大家都是前朝的兵,没心思做当朝的官了。”
他说得颓废,李洪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很想说现在李正气已经能独当一面,衙门里也干的风生水起。
但是看着老伙计那带些期盼的眼神,他又说不出口。又听到老冯继续道:
“说起来,还是咱们几个老伙计干活利索呀,你瞧前面咱们查的一个李三娘,就是那个被张小生骗了金银,无奈跳河的那个。
前些日子抓到那张小生了,原来那混账花光了金银,当时在个馆子里说书呢。
那个李三娘,后来是千恩万谢的,说是要找老大你当面报答。”
说着抬起残存的那只手晃晃,给李洪义使了个暧昧的眼神。
熟悉而下流的眼神,意味不言而喻。
他那只手上只剩三个手指,看着很是糟心。
他嘿嘿笑过,接着又道:
“还有那个王大发,他家不是一直遭贼么,咱们查了那么多线索,就是毫无头绪,还记着么?
你猜怎么着?前几天他家被偷的东西找着了,原来都给卖到马家开的赌坊去了!
哈,可不是巧了?那地界咱们查了都好几遍,就是把个赌坊给漏了过去。
你道这些是谁卖的,嘿嘿嘿,竟然就是他王大发本人!大人你说怪不怪?
他这般所为,我分析了一下哦,大致有了个结论。。”
他絮絮叨叨再说一些陈年旧事,言语中还在模仿着捕神办案的过程。
一些话都是颠来倒去的说,给出的理由也是似是而非。
李洪义突然感觉到无比的烦躁。
听着老伙计在那里絮絮叨叨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他感觉一阵阵的不耐烦。
就觉得这些东西,似乎离他很远,很远!
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
但这些东西原本就是他每日的生活。
每天起床,出门,走路,点卯,然后就是整日地处理这些家长里短。
顺便偶尔有些坐盗流氓,很少几个江洋海捕。
这些就是他的人生,是他一路而来的轨迹。
是这些东西,造就了他李洪义,也是这些东西,成就了他李洪义。
这些原本应该烂熟于心的东西,原本应该老伙计坐下来,酒肉齐备,一起吹牛打屁的东西。
此时的他,突然觉得无比陌生。
李洪义生硬的笑了笑,道:
“先不说这些,这回赶时间,问你个事,那个黄尚文,嗯,就是那个新的班头,他有些东西在查,我跟他定好了让他送来这里,可来了么?”
老冯一愣,脸上浮现尴尬的表情,连道:“有,有的,有的。”
他急匆匆跑进去,就听到砖石移动的声音,然后是锁具打开的声音,接着便拽了个书卷跑了出来。
李洪义接过粗略一看,确认是所要的东西,便对老冯说:“今日有些急事,待过了这阵子,我再过来。”
见他转身开门要走,老冯忽然一把拉住了袖子,紧紧拽着不放。
李洪义转头看去,见老伙计竟是一脸的孺慕之情,如同小奶狗见到主子一般。
他嘴角嗫嚅着,有些哭腔:
老大,咱这儿,没什么人,你,您,您要是得空,多来,多来坐坐,老孙老马,他们也会来,多说说话,就跟咱们多说说话。。
说着他终于哭了出来:
“老大,你莫要忘了咱们呀。。”
李洪义从那暗房落荒而逃,他不是不明白老冯的想法,也了解那种落寞的心情。
但就是感觉,自己再也回不去那个曾经,寻找到那些散落的感动。
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呀。。
即便,那是他的青春。
他一路行进,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停了脚步,仔仔细细思索。
这一路来,确认了没有别的跟踪,也不存在什么纰漏,到底是什么呢。
正想着,前边路过几个人,结伴而行,许是些行脚苦力,跟他身上穿着打扮相差不大。
那几人见有人站在路中发呆,便友好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呼呼哈哈地又都去了。
李洪义登时明白过来。
他一路走来,偶尔遇到几人,也是这般形状,友好,以及无视。
这种状态放在往常,自然是再正常不过。
然而别忘了捕神今天是个什么凄惨模样,连小食铺子跑堂伙计都另眼相看一二,从玄武街出来,碰上了无数的白眼和惊惧的低呼。
人人都以貌取人,人人都欺善怕恶。
他一路行来,已经快要习惯了这种憎恶的眼神。
然而这些眼神,现在竟然消失了?
捕神一阵恍然,糯米布包还捏在手里呢?
他举手在脸上细细摸索,触手的感觉,是一片细腻光滑。
原来糙汉子又回到了春天。
他整个脸上包块尽去,滑腻得不像人脸,与之前坑坑洼洼的手感简直天上地下。
李洪义像个自恋的变态,丢了糯米包,站在路旁,双手脸上胡乱摸索。
他心里冰凉一片。
摸到了这片去壳鸡蛋一般的滑腻,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前面从那牛二体内抽出来的那团东西。
自从他吞了那团东西,这样的变化,就发生了。
他能猜到那是什么东西。
他凄凉地笑了起来:
原来,我已经不是人了。
原来,我要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