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晃了十多天,车队到了萨克森堡,阿莫和吉拉米一起嘿咻嘿咻帮助商队搬了一会货物之后,吉拉米领了这趟工钱——十来个银币之后,邀请阿莫去他家里坐坐。
吉拉米的家在萨克森堡城中,七拐八拐之后,阿莫和吉拉米进了一个小院落。
拥挤,老旧。
阿莫的第一感觉。
不过比起当初的李贵镇的破烂木板屋,这里还算挺干净清爽的,拥挤的箩筐瓦罐之间的空处,还摆了几盆绿色植物,看来这里的主人虽然生活清贫,但也乐观。
“哥哥,哥哥回来了……”
听到开门声,一个童音传了出来,然后一大一小两个孩子跑出来扑到吉拉米怀里,阿莫听吉拉米说起过,这是他在家里最小的妹妹和弟弟。
“过来过来,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好东西的!”吉拉米掏出一个藏了好几天的甜瓜,放在稍长的妹妹手里,摸摸两个孩子的脑袋,“过来,这是肖斯大哥哥。”
“肖斯大哥哥好!”小女孩牵着小不点弟弟,转身朝阿莫喊了一声。
“笑,笑~死~大哥哥嚎~”步履不稳的小男孩奶声奶气的跟着喊了一声。
“哈哈,真是好孩子。”阿莫走过去,摸摸两个孩子的脑袋,然后又从包裹里掏出几个甜瓜,一股脑的塞在两个小娃娃手里,结果孩子七手八脚的也没全拿住,阿莫笑笑,只好把剩下的放在吉米拉手里。
“吉米拉!来客人了么?”一个大妈边喊边走了出来。
“是的,妈妈,一位来自李贵镇的大哥,来这边探亲。”吉米拉看到大妈,站起身,跑上去将一把银币塞到她手里,“这是这次的工钱。”
“恩,不错,乖孩子!快请客人进来坐坐,我去给客人倒水!”大妈将银币放进口袋,朝阿莫笑笑,转身去找茶碗了。
……
“肖斯,听说你们那边新出了个慷慨仁慈的领主?”大妈坐在阿莫对面,和吉米拉当初一样,打听起“莫阿领主”来。
“是啊是啊,那真是我们的福音啊,莫阿领主不但英俊潇洒慷慨大方……,他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他的金币……”莫老板又开始了他散播革命火种的大业。
坐了一会,吉拉米做手工匠人的父亲回来了,结果也加入了阿莫的听众行列,阿莫不遗余力的使劲吹,又一个革命的火种种下了……
天色将晚,借口要去找亲戚,阿莫拒绝了吉米拉引路的好意,约定几日后再来找他引见给狩猎队的查尔斯大叔,然后在萨克森堡里一阵瞎逛,最后找到了城市另一端的一个不起眼的客栈住下。
“这个办法也不错,革命的成功,很多时候还是靠吹出来的!嘿嘿!”阿莫想起这些天见到的下层民众们对于那个“李贵镇”的传说和向往,看来天启大陆虽然落后,但是八卦系统还是一样发达啊!
自己这一趟虽然有了明确的目标,但是这种不费成本的而且效果意外好的“吹牛”战术,对于将来的扩张大计,看来也有莫大帮助啊!
“莫领主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那天他大手一挥,分给我们的金币堆也高八尺……”小旅馆的客人听到阿莫是来自“李贵镇”的镇民之后,很快就围拢过来打听那个神奇的领主和那个神奇的小镇——于是,阿莫又开始吹了!
“切!瞎说,哪有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的!”旅馆老板的小女儿给唾沫横飞的阿莫倒了一杯茶,皱皱鼻子发表看法。
“小姑娘懂什么!莫领主以前是冒险者,不但人长得帅,而且战斗力也强大!他还有个姐姐可是女武圣,身高九尺,腰围也九尺……”喝了一口粗茶,阿莫继续吹。
“武圣??那可是传说中的人物,是真的吗?!”众多听众倒吸一口凉气。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亲眼所见,那天女武圣和一名冒险者骑士发生口角,结果一枪就把她打飞出去三百丈之外……”
“三百丈?!肖斯兄弟,你知道三百丈有多远吗?”
“骑士?圣殿的骑士?活该!”
“肖斯兄弟,你说我们能去那边某个差事么?”
众多贫苦百姓七嘴八舌的插嘴。
“找个差事应该可以,但是领主有命令,李贵镇不接受新的户籍迁入……”
“为什么?”
“因为大领主们怕大伙都跑去李贵镇那里,他们就没有人可以剥削了,所以联手给领主施压了呗……”
“哦,真是该死,这帮吸血鬼!不过既然可以谋个差事,那倒可以去看看……”一名黑瘦的大伯叹到。
“老鬼,什么时候一起去?如果真的像肖斯兄弟说的那样,哪怕干上几天粗活,也比我们呆在这里累死累活做一年强多了!”旁边另外一名大汉拍拍他肩膀说道。
“还有我,一起去!”旁边的人七嘴八舌的插嘴。
……
剩下的几天,阿莫一有空就在那里吹牛。
“莫领主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身高九尺,腰围也九尺……”
“昨天不是八尺么……”给阿莫倒了一杯茶,店主小女儿又来插嘴。
“身高会长的嘛!他那天……”阿莫毫不在意。
……
孜孜不倦的吹了五六天,算算时间差不多,阿莫离开旅馆,告别依依不舍的乡亲们,七拐八拐的又找回了吉拉米家。
“吉拉米!”阿莫推开小院落的木门,喊了一声。
“大哥哥来了,哥哥出去干活了,晚上才回来。”小妹妹牵着小不点弟弟跑出来。
“哦,肖斯,快进来坐,亲戚找到了?”吉拉米妈妈出来迎接。
“别提了,据说都西去了,没西去的也跑去很远的地方做药剂师了!”阿莫想起来那个药剂师总工会的“亲戚”。
“哦,那可真是太遗憾了,不过药剂师可是个不错的行当,比我们这些苦苦求生的小市民好太多了……”大妈一边给阿莫倒水,一边唠嗑。
“恩,也是。”
“哦,对了,你要见的查尔斯在家了,上次他回来,吉拉米跟他说了要给他引见一个李贵镇来的兄弟,他连这次狩猎都没去,一定要先见见你。”
“哦?真的啊,那真是太好了!”阿莫听到这个消息,很开心,李贵镇现在都成了金子招牌了,不但贫苦百姓有了兴趣,连这些相当于冒险者的“狩魔者”也都关注起来了,比自己预想的真是要好太多了。
“等吉拉米回来,吃完晚饭,叫他带你过去吧!”大妈很热心。
……
查尔斯大叔很高大,和熊大叔有得一拼,不过粗大的骨架上,却没有几两肉,所以有有些单薄的感觉,只不过这都不影响他精干粗犷的气势。
引见很顺利,在阿莫一壶好酒和一场越发精炼的“吹势”之下,查尔斯大叔就答应了带阿莫去他所在的狩魔队,帮助打打杂,照看一下营地什么的。末了,还着实替阿莫惋惜了一把——抛开李贵镇那传说中的幸福生活不过,你跑来狩魔队凑什么热闹啊!
事情落定,阿莫塞了一大把银币给吉拉米,算是报答他的谢礼。
虽然吉拉米一再坚持不要,但是在阿莫劝说“我们领主一赏就是一把金币”的攻势下,吉拉米拗不过,最后只好收下。
由此,阿莫的宣传行动不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用银币做出了最好的证明——相信不用多久,不仅是萨克森堡,附近的城堡领地等等都会掀起一股“西去”李贵镇谋生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