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琳说,十六遇见的孙修远就像是个小太阳,耀眼夺目。无论遇见什么困难都能轻而易举地面对。在她眼里几乎无所不能。
是老师眼中实实在在的三好学生,女生眼里的白马王子,男生眼中的好哥们。能在当时的三中混成这个样子,已经足以令很多人羡慕。
我说,怎么可能呢?我不相信,你肯定又在夸大其词。
“真的。”萧琳晃了晃眼前的红酒杯,眼神开始有些恍惚,但语气却十分笃定:“还记得你高一上学期那年举办的全国作文竞赛吗?他就是那届的第二名。”
我当然记得,只是那时被父母逼着除了学习只剩学习,对外界的那些纷纷扰扰充耳不闻。
偶尔听朋友们提起,只知道是高二某帅气的学长。
“原来是他啊!”我感到有些惊讶,对这话题瞬间充满兴趣,紧追着问:“那后来呢?”
“后来啊……”萧琳将酒一口咽下,眼里渐渐没了当初谈起他地光彩。
是不是,又令她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事。
我轻声向她道一句歉。长发垂下深深将她神色遮掩住,不久,萧琳抬起头,轻轻摇了摇头,说了句没事。
老同学多年后地第一次见面,有些不欢而散。
萧琳和我都是淮阳三中同届高一新生,那时候的三中在绝大多数的人眼里就是差等生的归宿,社会败类滋生的地方。
总之,风评很是不好。
但最终,迫于无奈中考发挥失常与志愿上的二中差了3分,只能托关系来到三中。
然后,就遇到了我的同桌——萧琳。
军训时,因为身体不好请假在院住院,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一直到出院地那天,自己刚办完手续出院;转角路过一个小胡同突然被人猛地撞到在地。
疼的我直抽一口气,索性她并没有跑掉,将我扶起,忽忙道完歉,还没等我开口,一只手捂着嘴,直往医院里冲。
后来,当我问起时,她说这是一段不愿被提起的记忆。
我也识趣再没提起过。
只不过最后我还是知道了。
不过那已经是后话。
高一上学期过后,我又因身体原因休学。
再后来,她高二,我高一。不久后,我又随父母搬去广东。
再没回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