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养成了每个双休日的早晨都会一个人去家附近的山顶上独自静坐的习惯。每天看着天空的云在太阳的光辉下变得无比梦幻,会让少年陷入幻想,让青年陷入展望,让老年陷入回忆。
在今天,我和平常一样爬上山顶,当时却又不那么平常。今天除了还有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独自一人比我更早到达山顶,他的前面是一个画板。这位老人若是平时走在大街上,可能人们看都不会看他一眼,他是那么普通,那么平常,在芸芸众生之中,他和大家一样。只是一个凡人。但是他今天不同,至少在我眼里他是不同的,他遥望远处的云彩,沉思着。我想,他或许是在想着过去生活的遗憾吧。毕竟人们对美好总是希望奉献,而遗憾总埋在心里独自伤感。
我偷偷地跑到了他的背后,看着他的画板。画板上画着一个青春少女蹲在一个墙角躲雨。可以看出他的画虽然并不专业,但是确实这是他的用心之作。画中少女的眼神,是那么的孤独,深入人心。我知道这一定是他内心中最深的秘密,这个秘密永远埋藏在他的心中,而我可能是第一个得以知道他秘密的幸运儿。
我走上前去,与他攀谈。我问他:
“你这画的是你的孙女吗?”
老人笑了笑,摇了摇头。
我打趣道:
“那就是你的梦中情人。”
老人突然老脸一红,不做声,继续看着远方。
我知道我猜对了,这就是老人内心中最深的也是最美好的一处。我突然对老人的兴趣大增。在我的再三追问下,也肯能是受到天空中梦幻的云彩的感染下,或许是老人埋藏在内心数十年想要找人宣泄。我不得而知,但是老人告诉了我他的故事。老人坐到一棵大树下,抽一根香烟,开始将他的青春娓娓向我道来。
他告诉他叫:“余不解”。
早在数十年前,余不解还是一个学生。余不解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没有特别的兴趣爱好,没有出色的长相,没有出色的成绩。在人群中,在班级中,普普通通属于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的小角色。就连余不解自己也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大的优点吧:很有自知之明。突然,有个同学跑到余不解跟前问他:
“余不解你以后长大了想干嘛?我告诉你我长大了要当世界首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你呢?你想干嘛?”
余不解抬头看了看,原来是班上的一个富二代刘浩歌。他确实是一个会说出这样话的人,家里有钱,爸爸是个煤老板,文化不高,赶上了当时时代潮流发家致富,真是应了那句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但是没什么文化,所以从小就希望儿子有文化,给刘浩歌报最好的补习班,当地最好的教育,因此刘浩歌成绩也是在班上名列前茅。
“我?我想干嘛?这你还要问,我就想当个普通人,普普通通过完一生就完事了,没那么多想法,我能干嘛就干嘛,能养活自己就行。你说,要是我家也像你家那么有钱该多好啊!这样我就更不用想长大想干嘛了!我就自己啃老就完了。奈何条件不允许啊。”余不解趴在桌子上说道。
刘浩歌听完大笑起来说:
“也对,这就开始想摆烂了,也就你也就这出息。没事,等到时候我发达了,我不会忘记我们班里的老同学的。我也不会忘记你的,书琴。”
没错,为什么班上的“名人”还来找余不解这种无名小卒聊天呢?就是因为林书琴的坐位在余不解的后面。林书琴在余不解班上不能说是最漂亮的,但绝对是最温柔的,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出身在书香门第,正好也对得上她的名字。为人知书达理,在班上非常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要是用书中的一个人物来形容她的气质,用林黛玉最恰当了。但是也仅仅是气质相似,她可不像林黛玉那样弱不经风。因为平时值日时,余不解就和林书琴分在一组。余不解在值日摸鱼时,曾经看见林书琴提着满满一大桶水,提着就上6楼,脸不红心不跳,大气都没喘一口。这时,余不解就知道林书琴可不像看起来那样柔弱不堪。
大家明眼人都看得出刘浩歌是对林书琴有意思的,这一点余不解认为林书琴应该是知道的。但是,大家也看得出林书琴对刘浩歌是完全没有任何想法的。真的没有吗?仔细想想,确实是没有。不过,这一点刘浩歌并不知道。刘浩歌这般自恋,甚至是自负的人可能会认为是林书琴害羞,矜持不善于表达。
要问在这两个的关系中,影响最大的是谁?或者是获益最大的是谁?其实就是余不解了。为什么?因为刘浩歌虽然自恋自负,但是这这方面他恰恰不敢,不敢直接和林书琴说话,而是每次一有时间就来骚扰余不解,趁机再扯到林书琴两句,这样有时候能够和林书琴交流交流。
虽然,刘浩歌经常来骚扰余不解,让余不解觉得很烦。但是,每次刘浩歌从家里或者买来点吃的,都会先分给余不解一份,再去分给林书琴一份。余不解心想:你刘浩歌平时拽得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到这就变成了个舔狗,不知道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吗?
不过,余不解还是很享受这段关系的,毕竟刘浩歌虽然烦了点。但是,他天天让余不解白吃白喝的,余不解还是很爽的,正所谓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吗?只要刘浩歌多舔一天,余不解就能多白嫖一天,岂不美哉。
其实在余不解班上确实是有一对情侣的-----杨阔磊和钟小珏。而且这对情侣还不一般,一般来说高中生情侣都是被老师和家长严厉制止的。所以两人处对象都是偷偷的,发展地下恋情。但是他们可不一样,他们光明正大地在教室秀恩爱,所以老师都知道。因为,听说这两位从初中就开始了,并且已经见了家长。他们好像是已经和家人和老师约法三章,是班里的”合法情侣“。
有一次,刘浩歌在骚扰余不解时,曾经问过杨阔磊是怎么追到钟小珏的。杨阔磊说:
”也没什么啊,我们两个的兴趣和性格差不多,我就每天给她送送吃的,一起聊天,一起打游戏,她有什么困难,我就去帮她。这样一来二去我就表白了,然后就在一起了。“
”就这么简单?“刘浩歌惊讶道。
”那你有没有舔她,有没有当舔狗?“刘浩歌追问。
”没有啊?就朋友之间送送礼物,帮帮忙而已!主要是,我们性格爱好都差不多。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杨阔磊回答说。
”那还不算舔?这都不算舔?那什么算舔?死舔狗!“刘浩歌气愤道。
余不解心里大惊:wc!这都算舔?那你是什么?而且你还好意思说别人是舔狗。余不解想着想着都笑出声了。
刘浩歌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趴在桌子上笑的余不解,非常想怎么他的理论问道:
”你说,杨阔磊是不是舔狗?“
余不解镇定了下自己的情绪说:
”就算杨阔磊是舔狗,但是他都舔到了,那就不叫舔狗了“。
”那叫什么?“刘浩歌问道
余不解清了清嗓子说:”那就叫战狼了“。
刘浩歌大笑对着杨阔磊说:
”那确实是说得没错,杨战狼!“
杨阔磊对着刘浩歌做了个鄙视的手势,便回去继续和他的钟小珏秀恩爱了。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随着放学铃声响,大家都像刚出牢房里放出的犯人一样跑回家。
虽然天上下着大雨,但是余不解还是高兴地唱着小曲慢悠悠回家。因为他知道,今天他的父母有事出差几天,而且今天还是周五。等于他可以一个人痛痛快快地在家玩整整两天的游戏。想想都激动,想到这里余不解开始加快回家的步伐,他一句迫不及待地想要享受一个人的周末了。
就在余不解快到家时,余不解看见路口蹲在一个人。往前一看,余不解看见了他一生中见过最美的人。那人看上去同余不解年龄相仿,乌黑的长发差一点就拖在地上,长度刚刚好。双手环抱着膝盖,露出白皙光亮的皮肤。仰着头看着天上的雨浠沥沥的落到她的脸上,一张瓜子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浓密的眉毛,再配上一个樱桃小嘴。余不解知道世界上所有形容美貌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她的眼睛略有红肿,脸上也有一点泪痕,让人看了只想将她抱住怀里。
余不解一步一步向她靠近,他的内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心中从小到大想要普普通通过完一生的理念正在破裂。因为他知道今天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如果今天错过她,他可能一辈子也再也不会和她相见了。如果今天错过她,他到了结婚时他心中所想的一定是今天的这个女孩。如果今天错过她,当他老年回顾遗憾,那么今天的这个女孩一定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如果今天错过她,当他去世的前一刻,他看见的一定是今天的画面。
但是,余不解也知道。如果现在他迈出了这一步,他知道他原本想要的普普通通的人生一定不会实现。因为她,余不解的生活将会就此全部打乱。今天这一步,今天的这个岔路口就是他能否继续平凡的一生的岔路口。今天注定是余不解人生中最不平凡的一天。
余不解走到女孩的面前,他要鼓起他这一辈子,从出生一直到现在所有的,乃至以后所有的勇气,来打破此刻的平静,来打破他此刻平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