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周长安元年,秋。
西域碎叶城的风,裹着天山的雪意与戈壁的黄沙,刮过夯土筑成的城墙,卷着城外胡杨林的枯叶,撞在安西都护府的旗幡上,猎猎作响。
这里是大唐疆域的最西端,是安西四镇的核心重镇,是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往东,是隔着万里戈壁的长安,是武曌的大周王朝;往西,是昭武九姓的胡商城邦,是远在天尽头的波斯与大食。胡汉杂居,商队往来,驼铃声日夜不绝,繁华之下,藏着边关的肃杀,也藏着无数从中原逃来的、见不得光的人。
此时的长安城,已经被武周王朝统治了整整十五年。年近八旬的女皇帝卧病在长生殿,数月不曾临朝,朝堂权柄一半落在张易之、张昌宗兄弟手中,一半攥在武氏诸王的袖里。当年来俊臣、周兴等酷吏掀起的血雨腥风虽已过去四年,可那股悬在李唐宗室头顶的寒意,却从未散去。
来俊臣虽已被斩于闹市,可他当年布下的爪牙,大多还藏在朝堂的各个角落,靠着构陷忠良攒下的功绩,稳坐着御史台、刑部的位子。而二十三年前,天授二年武曌改唐为周时,被酷吏罗织罪名满门抄斩的陇西李氏本家,那个漏网的唯一嫡传后人,就躲在这万里之外的碎叶城里。
碎叶城南,挨着胡商集市的青砖宅院,便是李客的家。
碎叶城里的人,没人说得清这位李客老爷的来历。只知道他是二十多年前,带着家眷与心腹从陇西一路西来的,刚来的时候,只带着几个随从,手里却有着花不完的银钱。他靠着往来中原与西域的蜀锦、盐铁、玉石商队,不过十年光景,就成了碎叶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
李客为人豪爽仗义,无论是中原来的商队遇了难,还是本地的胡民遭了灾,只要求到他门前,他从无推脱。碎叶城里的人,无论汉胡,都敬他一声“李客官”。
可只有李府的老家人知道,这位看起来温文尔雅、永远穿着锦缎长衫、手里总拿着一卷书、算盘打得精熟的李老爷,从来都不是什么普通的商人。
夜深了,秋风卷着黄沙,打在宅院的夯土墙上,簌簌作响,掩去了所有细碎的声响。
后院的空地上,没有点灯,只有天边偶尔闪过的星子,能照亮场中那个挺拔的身影。
李客站在风里,身上只穿了一件素色短打,手里握着一柄连鞘的长剑。剑鞘是普通的乌木所制,没有任何雕花装饰,看起来平平无奇,可当他的手指抚上剑鞘的那一刻,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平日里那个温和儒雅的富商模样荡然无存,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此刻只剩下了冷冽的锐光,像极了出鞘的剑锋。他的手指骨节分明,虎口与指腹上,有着厚厚的、与商人身份格格不入的茧子——那是常年握剑,才能磨出来的痕迹。
他缓缓拔出了手中的剑。
没有金铁交鸣的脆响,剑身出鞘的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落在水面上。乌木鞘里的剑身,不是寻常江湖人追捧的雪亮钢刃,而是一种沉郁的青黑色,只有在星子亮起的瞬间,才能看到剑身上流转的、若有若无的寒光。
剑名“陇月”。
是他年少时,父亲亲手为他铸的剑。陇西李氏的儿郎,生来就该握剑,而不是握着算盘,躲在这万里之外的西域边陲,苟且偷生。
李客的手腕轻轻一转,陇月剑在风里划出一道圆润的弧线,漫天的黄沙被剑风卷着,绕着剑身流转,竟没有一粒落在他的身上。他的脚步动了,没有大开大合的招式,每一步都踏在夯土地的缝隙里,不快,却稳得像扎进戈壁里的胡杨,剑随身走,身随心动,一套陇西李氏的家传剑法,在他手里施展开来,藏锋于拙,举重若轻。
这套剑法,是当年凉武昭王李暠亲手所创,传了整整九代,传到了他的手里。
凉武昭王李暠,是李唐皇室的始祖。大唐开国以来,便尊李暠为始祖,下诏规定,凉武昭王的后裔,皆为宗室旁支,录入宗正寺的谱牒。
而他李客,正是凉武昭王的第九世孙。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西域富商,是正儿八经的李唐宗室,陇西李氏的嫡系传人。
剑势陡然加快,夜风被青黑色的剑光搅碎,漫天的黄沙都成了他剑下的兵刃。李客的呼吸渐渐沉了下来,眼底的恨意与不甘,终于在这无人的深夜里,肆无忌惮地流露出来。
二十三年前,天授二年,武曌改唐为周,登基称帝,大肆诛杀李唐宗室。韩王李元嘉、鲁王李灵夔等数十位李唐亲王、郡王,被酷吏来俊臣罗织谋反罪名,满门抄斩。
他的父亲,时任陇州刺史,只因是李暠后裔、李唐皇室同宗,也被来俊臣的爪牙构陷,扣上了谋反的罪名。一夜之间,陇西李氏本家上百口人,被斩于长安西市。
只有他,当时正在塞外游历,侥幸躲过了一劫。等来俊臣的杀手找到他的时候,他凭着一身剑法,拼死杀出了重围,可也成了大周朝廷通缉的要犯。
他带着几个幸存的家臣,一路向西,逃到了这安西都护府治下的碎叶城。这里远在天堑之外,中原的酷吏手伸不到这里,他才能隐姓埋名,改名为“客”——客居他乡,无家可归的客。
这一躲,就是二十三年。
二十三年里,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剑客,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富商。他收起了陇月剑,藏起了宗室族谱,学会了和胡商讨价还价,学会了和安西都护府的武将虚与委蛇,学会了把所有的锋芒,都藏在温和的面具之下。
他不敢再练剑,只有在这样的深夜,风沙能掩去所有声响的时候,才敢拿出陇月剑,练一遍早已刻进骨子里的家传剑法。
他怕。怕自己身上的剑客气息引来安西府的追查,怕来俊臣的那些余党,顺着线索找到这里,怕自己好不容易保住的这一支李氏血脉,再次断送在酷吏的刀下。
剑势陡然一收,陇月剑稳稳地停在风里,剑身上的黄沙顺着剑尖滴落,在夯土地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浅坑。李客的胸口微微起伏,眼底的锐光渐渐散去,重新被一层浓重的疲惫与顾虑覆盖。
他转过身,看向不远处的内院正房。
那里,他的妻子,已经怀胎十月,临盆就在这几日了。
他的孩子,就要出生了。
这个孩子,会是他李客的骨肉,是凉武昭王的第十世孙,是陇西李氏这一支,唯一的希望。
可他该怎么对待这个孩子?是告诉他,他身上流着李唐宗室的血,祖辈惨死在酷吏的刀下,让他背负着血海深仇,重蹈自己的覆辙?还是让他一辈子做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安安稳稳地活在这碎叶城里,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永远不用体会这躲躲藏藏、提心吊胆的日子?
李客握着剑柄的手,微微收紧,指节泛白。
风还在刮,呜呜咽咽,像他二十三年里,从未停下的顾虑与挣扎。
就在这时,内院的方向,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老仆裹着防风的毡衣,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急切与喜悦:“老爷!老爷!夫人要生了!稳婆已经进去了!您快过去看看吧!”
李客浑身一震,手里的陇月剑差点脱手。
他甚至来不及把剑收回鞘里,转身就朝着内院跑去,二十三年来,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慌乱,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期待。
内院正房的门口,已经围了几个丫鬟仆妇,手里端着热水、干净的布巾,进进出出,忙得脚不沾地。房间里,传来了妻子压抑的痛呼声,还有稳婆一声声的安抚,混着窗外的风沙声,撞在李客的心上。
李客站在门口,手里还握着那柄青黑色的长剑,身上的短打还沾着黄沙,浑身都透着戈壁的凉意,可他却浑然不觉,只是死死地盯着房门,心脏跳得像要撞碎胸膛。
他这一生,杀过追杀他的酷吏杀手,闯过塞外的马贼窝,见过戈壁上的尸横遍野,从未怕过什么。可此刻,站在这房门外,他却怕得手脚发凉。
他怕妻子出事,怕孩子出事,更怕这个孩子出生之后,要跟着他,继续过这躲躲藏藏的日子。
天边的乌云忽然散开了些许,漏下了一缕极亮的星光,那是夜空中最亮的太白星,经天而行,亮得晃眼。
就在星光落在房门上的那一刻,房间里,突然传来了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
那哭声清亮得很,穿透了风沙,穿透了房门,直直地撞进了李客的耳朵里。
稳婆推开房门,满脸堆笑地跑了出来,对着李客福了一礼,声音里满是喜气:“恭喜老爷!贺喜老爷!夫人生了!是个公子!母子平安!是个大胖小子,哭声亮得很,将来定是个有福气的!”
李客站在原地,愣了足足有半刻钟,手里的陇月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有儿子了。
他陇西李氏,终于有后了。
他猛地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冲进了房间里。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还有安神的草药香气。妻子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却带着温柔的笑意,看着襁褓里的孩子。
李客走到床边,俯下身,小心翼翼地看向那个襁褓里的小婴儿。
孩子刚刚出生,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小脸皱巴巴的,可那小嘴巴紧紧地抿着,哭声刚停,胸口还在微微起伏,透着一股天生的倔劲。更奇的是,这孩子刚生下来,不哭不闹了,竟然微微睁了睁眼睛,看向了李客,那一双眼睛,黑亮得像碎叶城外的伊塞克湖水,竟没有半分新生儿的混沌。
李客的心,瞬间就软成了一滩水。二十三年的血海深仇,二十三年的提心吊胆,二十三年的隐忍不甘,在这一刻,都被这孩子的一双眼睛,抚平了大半。
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孩子的小手,那小小的手,竟然一下子攥住了他的手指,力气大得惊人。
妻子看着他,轻声说:“老爷,给孩子取个名字吧。”
李客抬起头,看向窗外。
风沙已经停了,天边的太白星亮得耀眼,清辉穿过窗棂,落在了孩子的脸上。他又想起了陇西故土的青莲池,每年夏天,满池的青莲开得浩浩荡荡,清雅又桀骜,像极了他心里,从未死去的那份少年意气。
李客沉吟片刻,轻声说:“就叫他李白吧,字太白。”
白,是清白的白,是太白星的白,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
他希望这个孩子,一辈子清清白白,不用背负他的仇恨,不用躲躲藏藏,能像天上的太白星一样,活得光明磊落,活得肆意张扬。
襁褓里的李白,像是听懂了这个名字,又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咿呀,攥着李客手指的小手,又紧了紧。
李客看着儿子,眼底满是温柔,可在那温柔的深处,却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忧虑。
他不知道,这个名字,这个孩子,将来会在这片大唐的土地上,掀起怎样的波澜。他更不知道,他藏了二十三年的秘密,他背负了二十三年的仇恨,终究会以另一种方式,落在这个孩子的身上。
他只知道,从这一刻起,他有了要拼尽性命去守护的人。
他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陇月剑,重新插回了乌木鞘里,藏进了床底的暗格。
这柄剑,这些仇恨,这些秘密,他要一辈子藏起来,绝不能让他的儿子,沾染上半分。
他要让他的儿子,读书,识字,做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安安稳稳地过完这一生。
这是他作为父亲,能给孩子的,最好的安排。
少白的处女作,希望读者大大们喜欢,给我点支持,谢谢!!!
万水千山总是情,投我一票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