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少年伏在一个小土堆的后面,眼前是一片灰色的村落废墟,矗立在灰蒙蒙的地平线上,脚下枯草稀松,黄土干裂,目之所及,大地荒凉,风沙阵阵,怎一幅秋凉肃杀的景象,但事实是,现在正当盛夏。
盛夏是什么样子?少年只在村中老人的描述中听过,杨柳丝丝,碧波荡漾,十里荷花,蛙声一片,那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少年只能在梦中想象了。
相传三十年前,旱魃出世,赤地万里,天下大旱,至今未绝。
少年的家乡,不幸地处于赤地之内,他今年才十六岁,是以有生以来的记忆中,世界就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少年穿着灰色的短袍,头裹灰巾,脸上也蒙着一块遮阳避尘的灰布,背着一个瘪瘪的灰色褡裢,跟灰色的环境融为一体,这是他最好的保护色。
少年的肚子咕噜叫唤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到饭点了,这种饥饿感从记事起就一直存在,大概是他一直偏瘦的原因。
少年从褡裢里摸索出一块灰黑的杂粮窝窝头,掀起面巾,将窝窝头咬了一大口,再小心地放回褡裢,这可是他一天的口粮。
少年细细地咀嚼着略带霉味的窝窝头,有山芋的甜味,也有野菜的苦涩,虽不能饱腹,但那一丝充饥的满足,依然是他不多的人生享受之一。
吃了一大口窝头,少年感觉好受多了,盘算着要不要进入这片陌生的村落拾荒。
蓦地,几个黑点映入眼帘,少年头皮一紧,赶紧将身子在小土堆后伏低,聚起目力望过去。
其实少年不用望也知道他们不可能是和自己一样的拾荒人,因为拾荒人极少结伴同行,敢于如此毫无遮掩、成群出没的只能是……
那几个黑点漫无目的、歪歪扭扭地走在荒芜干裂的旷野上,少年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描述他们的行走特征。
毕竟少年没有正经读过书,只是幼年时被大伯逼着认了字,因为这是父母辞世时,将他托付给大伯的唯一遗愿,代价是他们家的那头老黄牛。
父母去世的时候,少年才三岁,所以完全不记得父母的样子,但他永远记得两年后老黄牛被大伯宰杀时所流的那一串豆大的眼泪。
所以他一满十岁,就毫无留恋地离开家乡,开始了流浪拾荒的生涯。
而今已是第六个年头了,传说南方有不受旱魃影响的一片绿土,所以少年一直往南走,但所到之处,皆是地干草枯,妖孽横行,人烟稀少,易子而食的事没少见,人心叵测的人也没少遇,他好多次都险些没了性命。
长达三十年的大旱,早已毁灭了世间原有的秩序,王令不出京师,天下各城皆自立自保。
在大旱之初毫不意外地发生了饥民暴乱,无不被残酷地镇压下去。
为谋夺粮草和水源,各城之间也爆发了你死我活的争战。
几年的暴乱和争战下来,直接的后果是天下人口锐减,现有资源勉强维持,从而实现了极其脆弱的稳定。
那些劫后余生、尚能自给自足的大城,对外来的逃荒者一律格杀勿论,近城三十里内白骨皑皑。
少年就这么在死亡的边缘走走停停,总算来到了一处还算有生机的地界,索性在此安定下来。
就在少年回顾过往的短暂时间中,那几个黑点经过了小土堆附近。
少年伏地不动,又忍不住透过几根飘零的蒿草窥视,此刻已能看清他们的脸,皆槁面如墨,皮包骷髅,双目猩红,神情呆滞,身上衣衫褴褛,有如行尸走肉,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独有的腥臭。
事实上,他们真的是行尸走肉,是旱灾产生的妖孽。
古语:旱魃为虐,如惔如焚,尸初变魃,再变为犼。这些黑点就是人刚死之初变成的魃,又称尸魃,即旱魃的子民。
其中一个尸魃似乎感觉到有人窥视,一对赤目射出凌厉之光,射向少年的方向……
少年顿时吓得定住双目,尽量不跟那对赤目发生对视,同时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并且做好了一旦被发现,就撒腿狂奔的准备。
尸魃吃人,他不止一次地亲眼看过他们将活人生吃活吞,若是遇到落单的尸魃,他还有一搏之力,但面对几个尸魃,只有走为上策了。
还好,那个尸魃没发觉少年的存在,几个黑点歪歪扭扭地渐去渐远,少年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后背已被冷汗浸湿。
经过这一场虚惊,反而让少年坚定了决心,有尸魃出没的地方,其他拾荒人很少光顾,令少年有种预感,今天的收获可能会比较丰富。
少年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眼前的村落,确定了逃跑路线。六年的拾荒生涯,令少年在做任何事之前,先做最坏的打算,把后路留好。
炽热的太阳下,整个村落灰靡靡的,像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
少年手握一把锋利的短刀,保持着警惕,一步步地接近村口,一棵枯死的老槐树立在路边,只剩光秃秃的树干,树皮早被饥民啃光了。
这是一座几百户人家的中型村落,看不到活人居住的痕迹,从地面积存的灰尘就可以判断。
这样的村落,即便拾荒人光顾的少,也不可能是块未经开垦的处女地,少年只能祈祷,其中会有漏网之鱼。
大半个时辰之后,少年身手敏捷地翻进一个破败的院落,被劈开的高大鸟头门显示,这是一家大户。
之所以不走门而翻墙,是少年不想在门口留下自己的足迹,因为打算在这个大户人家好好搜刮一通。
当天灾降临,即便是大户也只有逃荒的命,一家老小收拾好细软银两,逃往临近的大城避难。
由于这次旱灾的持续时间过长,其间的暴乱和争战不断,很多全员逃荒的村镇就此荒废,成为拾荒人的天堂。
当然,那只是对早期的拾荒人而言,现今的拾荒人只能凭运气捡漏了。
少年的预感不错,今天的收获真不少,原本瘪瘪的褡裢已经鼓了起来,里面装着七八个秤砣,两面铜镜,一柄菜刀,还有几本古书,这些物件拿到鬼市上,可以置换两三天的吃食了,比起往常忙乎一天,只够糊口一日强多了。
少年对这家大户抱着很大期望,但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至少忙乎了一炷香的工夫,却一无所获。
也难怪,这种大户人家,这些年早被不知多少拾荒人光顾过了。
少年憋了一泡屎,骂骂咧咧地前往茅坑解决。
原本他拾荒时,一向是就地方便的,但此刻心里窝火,怎么也要在这家大户留下点纪念,算是贼不走空吧。
太短啦,明日大哥
靠脸吃饭
窝窝头放了多少天了
有点意思
尴尬了吧
富贵险中求
我的野蛮女友
借高利贷请女朋友看电影
都不知道他们能拾到啥值钱的东西
够公正
懂得不少
一个铜板花得值穷人思维
一个拾荒的还认识兰桂坊!
有钱人还是不少
自成一小世界
一个没吃过饱饭的人有这么豁达的心性吗?
冲击波与光速可不能相提并论呀,还差的远呢。
后续: 超越时空的一击,那一击恐怖如斯,打爆了地球时空的古今,导致明日万年灵魂只能穿越异世界,他的爱人小爱,或许是因为他深深的执念吧,他通过死前最后的执念凝聚了一丝生之本源,赋予了小爱魃神的力量,和他一起穿越到了这里。——来自《仙道少年行前传》 看来只有我看过这部前传。
破晓服用了这极品猴儿酒后,浑身经脉暴涨,血肉间胀得通红,终于在坚持了数息,暴体而亡,可我们的破晓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呢? 他的肉体已死,不过灵魂依然存在,破晓也在这一刻直视了自己的灵魂,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原来他看到了自己真正的前世今生,甚至超越此方世界的法则!无数的前世,他竟有长达万年的寿命,那时候的他叫做明日,凭一己之力直接或间接的毁灭了地球,之后亲手缔造了一个星球——明日星,后来又被机器人带着穿越虫洞回到太阳系火星,通过领悟宇宙本源法则,耗尽火星能源,回到地球毁灭日前,彻底逆天改命,原本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中途,不知何等维度的祭道强者(半步作者境)通过破碎空间向明日打出了
拜读佳作优秀。打单机混低保不如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