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 雄才大略为君王 盛世帝国新大唐(2)

自打莫离从海外归来,就再没跟随舰队出去过,大唐海外商路的开辟与商队的保护,则由马怀远接手负责。在定鼎五年的春年,冯道卸去宰相之职,由莫离接任,同时,王朴担任副相。

莫离在任职宰相后,办理的第一件大事,便是在全国推行学院分级制,将学院体制逐步完善起来。而在洛阳学院,学术百科都已基本成型,虽然文理的分科还是前者占比较大,但后者的比重也在不停提升,随着整个大唐科技水平的进步,理科势必蓬勃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李从珂之子李重美已经将蒸汽机基本模型做了出来,正在尝试进行实物建造,李从璟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科技革命就会爆发。

定鼎四年,西域平,仪坤州战事也宣告完毕,打那之后,李从璟便将治国重心放在了民政上。在这期间,李从璟做的事不多,但件件都是大事。

首先,他剔除了大理寺的办案职责,将大理寺卿官品提升一品,由苏禹珪出任寺卿,专门进行大唐律法完善,这其中,已经颁行的《大唐律》便是劳动结晶,这部《大唐律》,与《武德律》地位相当,都充当着宪法的角色,由此,大理寺正式成为立法机构,将持续进行大唐律法完善。

其次,扩建御史台。原本,御史台辖下机构设立到州,李从璟将其推行到县,职责大体不变,只不过将风闻禀奏、上书弹劾制,改为立案侦查制。之前,御史台官吏弹劾官员,讲究的是风闻禀奏,也就是只要听到风声,就可以上书弹劾,至于属实与否,则交给其它部门查证,就算查证了不属实,也不必负责任,涉及的内容也是方方面面,从贪赃枉法到德行不佳,都可以弹劾。如今,规定御史台各级机构,依照《大唐律》中的规则,对官吏进行监督,察觉到官吏不法时,先行立案,再行侦查,证据确凿,再行查办。由此,御史台正式成为检查机构。

第三,整治刑部。刑部分支机构设立到行省后,办案职能就已从各级官衙分离出来,不受布政使、刺史、县令管辖,如今,律法权已经不属于刑部,李从璟对刑部职责进行重新定义,使其成为专门的刑狱机构。

以上这些都是民政部分,李从璟在军政方面同样有举动。

首先,扩建演武院,设立演武院行省、州的分支。

其次,在此基础上,改募兵制为征兵制,也就是职业军官与普通士卒相结合的制度,要求除伍长外,队正以上军官,必须经过演武院深造——沙场建功的士卒,该提拔为军官的,在战争结束后,同样要到演武院学习。此外,普通士卒三年为一届,战时听调,非战时轮流戍守京师与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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