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1861年9月上旬,西乡隆永回到了阔别三年的扶桑,此时他中既有游子归乡的亲切,但也有前途未卜的惶然。
但船只一入箱馆,他就大吃一惊——这是哪,我是谁,这是扶桑?!
只见船只往来不绝,码头上喷着黑烟的蒸汽吊塔正在忙碌,远处还有高耸的灯塔,虽然和新约克、圣弗朗西斯科都无法相比,但无疑也是一个现代化的港口。
西......
PS: 关于治外法权。 很多资料说知事裁判权如何如何,其实这里面有个误解,谁都不傻,这裁判权怎么能轻易出让呢? 以扶桑为例,治外法权的内容是“外国知事与本地地方官会同公平讯断"——也就是谁也别吃亏,大家一起判。 但坑爹的事情有两个: 一是两国法令不同怎么判的问题。 对于这个,就看谁嗓门(拳头)大了。毕竟力不如人,扶桑只好承认以洋人法令判罪为主。 但问题是这样,这洋人法令谁明白啊,所以基本上扶桑官吏占不到便宜。 二嘛,就是上诉程序的问题。 虽然“外国知事与本地地方官会同公平讯断",但上诉怎么办? 当时,二审以上都在海外进行,例如英人在中华香江,而佛兰西规定在安南岘港。 这不是坑爹嘛,让当事人和幕府官吏出国打官司,当然是有很大的问题了——根本执行不小去。 所以呐,这治外法权,就由双方共同审判,变成了有利一方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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